*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ESZCDQS-G-F-250153
项目名称:市级以上文物综合防护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6,536,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合同包一):
合同包预算金额:6,536,000.00元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 1-1 | C11059900 其他工程总承包服务 | 市级以上文物综合防护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6,536,000.00 | - | 
本合同包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完成之日止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合同包一)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采购包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本采购包专门面向的企业类型;如供应商合同分包的,分包意向协议中分包意向供应商应当符合本采购包专门面向的企业类型。)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合同包一)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须具备①+②资质:①设计企业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市政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响应文件须附资质证书扫描件)②施工企业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如供应商已申办2020年11月30日建市〔2020〕9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中住建部要求的最新资质,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含)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响应文件须附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扫描件) 2、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要求:(1)、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建造师资格,项目负责人必须在投标单位注册,同时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以建造师执业资格证、注册证、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为准,响应文件中须附上述证件扫描件);(2)、并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承诺书格式自拟);(3)、必须在本单位工作,年龄不得超过65周岁,以供应商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2025年01月至今连续6个月及以上的社保缴费证明(并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新入职人员要求提供入职至投标截止到日前的社保缴费证明及与聘用单位签订的有效的聘用劳动合同)或其他能够证明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为准;退休人员无需提供社保缴费证明,需提供与聘用单位签订的有效的聘用劳动合同及退休证明。(响应文件须附证明材料扫描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