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郑州市本级一般保护类测量标志修复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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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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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项目编号:郑财招标采购-2025-362 | |||||||||||||||
| 2、项目名称:郑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郑州市本级一般保护类测量标志修复项目 | |||||||||||||||
|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
| 4、预算金额:1,800,000.00元 | |||||||||||||||
| 最高限价:1800000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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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 5.1采购内容:对郑州市本级60个已损坏控制点进行新选点位、埋设标志与观测,并整治点位周边场地环境;按照四等水准与D级GNSS控制网技术标准,对修复后的控制网开展观测(水准联测长度约750公里),获取平面坐标与高程数据;更新全国测量标志信息管理系统;提交包含技术报告、点之记、控制点的成果表以及委托保管书在内的完整纸质与电子资料等;修复完成后,为郑州市本级测量标志提供为期3年,每年至少2次的巡查维护服务。(详见采购需求) 5.2服务期限:2026年11月15日前完成项目成果验收;自项目成果验收合格并交付后,供应商提供3年的技术服务。 5.3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5.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和合同约定; 5.5包段划分:本项目共一个包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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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合同履行期限:同服务期限。 |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 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 |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 3.1供应商须具有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大地测量专业乙级及以上测绘资质。 3.2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查询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后将对所有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的信用情况(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进行查询、打印留存。若在开标当天查询到供应商有相关负面信息,则该供应商为无效供应商,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与招标文件一并保存。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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