询比采购公告
一、采购单编号:GX-202510-007532
二、采购单名称:华电龙海海澄200MW 渔光互补光伏电站项目接入系统方案设计报告编制评审服务
三、采购单位:华电漳州能源有限公司
四、采购方式:公开询比采购
五、采购类型:服务
六、报价方式:整单报价
七、报价截止时间:2025-11-03 08:00
八、服务开始时间: 2025-11-05
*十、采购清单
| 序号 | 采购人 | 物资名称 | 税率 | 采购范围 |
|---|---|---|---|---|
| 1 | 华电漳州能源有限公司 | 华电龙海海澄200MW 渔光互补光伏电站项目接入系统方案设计报告编制评审服务 | 6% | 供应商负责福建华电龙海海澄200MW 渔光互补光伏电站项目接入系统方案设计报告编制评审服务。 |
十一、资格条件内容:
1. 资质条件: (1)具有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具有工程设计资质证书:电力行业(送电工程、变电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
2. 财务要求:提供2022-2024年经审计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财务经营状况良好,不接受最近3年连续亏损供应商参与;
3. 业绩要求:提供2022年1月1日至本项目应答截止时间至少具有1项220KV及以上接入系统方案设计报告编制评审业绩;
4. 信誉要求: 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审期间尚未解除的); 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审期间尚未解除的); 没有被中国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列为D级供应商,取消交易资格的; 没有在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及所属单位组织的采购和合同执行中被发现存在弄虚作假、围串标、拒绝签约、合同履约过程中发生供应商负主要责任的一般及以上安全质量事故及其他违法、违约行为且处理期未满的;
5. 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6. 其他要求: 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同时报价;属于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控股公司同时报价;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不属于本条款规定的“母公司”,但同一企业集团母公司不得与其所属子公司同时报价; (2)被责令停业的,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在最近三年内(首轮报价截止日前)有骗取成交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资格条件要求以本章节为准,如技术规范书中另有规定视为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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