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go
国家电网招标采购服务平台
电力能源招标网
中石油云南石化有限公司2026-2028年催化裂化低磁剂项目

第一章  招标公告

中石油云南石化有限公司2026-2028年催化裂化低磁剂项目

招标编号:ZY25-XN533-FW1625-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石油云南石化有限公司2026-2028年催化裂化低磁剂项目己由中石油云南石化有限公司批准,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中石油云南石化有限公司。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中石油云南石化有限公司2026-2028年催化裂化低磁剂项目

2.2 项目概况:中石油云南石化有限公司330万吨/年催化裂化装置受原料金属含量影响,装置剂耗高,运行成本高。为降低新鲜催化剂消耗,降低三剂成本,拟利用磁分离技术对再生催化剂(平衡剂)进行分离,生产筛分适宜、金属含量较低的低磁剂供催化裂化装置使用,平衡或抵消催化剂金属含量上升,剩余的废催化剂资源化综合利用经营或采用破碎、焚烧、固化填埋等方式进行无害化处置。

2.3招标范围:中石油云南石化有限公司生产过程中所产生的催化裂化平衡剂进行低磁剂委托加工,低磁剂厂家负责平衡剂的拉运和低磁剂的返回运输,并对剩余的废催化剂资源化综合利用经营或破碎、焚烧、固化填埋等方式进行无害化处置。据初步测算,需要处理的平衡剂约12000吨。最终实际数量须经过招标人计量后双方签字确认。

2.4 标段(标包)划分:本招标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2.5控制价:单价控制价及报价表见附件1,超过每一项控制价的投标将被否决。

附件1 报价表

序号

项目

预估总量(吨)

控制价(元/吨)

单价(元/吨)

小计(元)

备注

1

平衡剂无害化处置

9000

1200(含6%增值税)

 

 

 

2

低磁剂

3000

5800(含13%增值税)

 

 

 

3

总费用(元)

 

 

 

2.6计价方式:固定单价,暂估总价2820万(含增值税)。

2.7服务期:2026年1月1日-2028年12月31日。

2.8 项目服务地点:云南省昆明安宁市草铺镇中石油云南石化有限公司。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满足如下“*”项要求,不满足任何一项要求的投标将被否决。

*1、投标人具备合格有效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若为事业单位投标,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允许运输业务分包,严禁转包、转委托。投标人须在服务方案中明确危废处置的具体地点。

*3、投标人须具有生态环境部门颁发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投标人“核准经营危险废物类别”需包括《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HW50的“251-017-50”项,且具备5000吨/年以上催化裂化废催化剂的处理能力。

投标人的“核准经营方式”应包括收集、贮存、处置或综合利用经营,投标人的危险废物年处置能力(规模)满足本项目招标要求,在招标年内需要更换《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需提供更换证件说明及保证时间(原则上不超过两个月,同时在更换证件前应保证甲方现场存放的危废转运业务持续、高效,更换证件后第一时间继续开展转运业务),对超过两个月没有办理完成的甲方有权进行考核或解除合同。

*4、投标人需提供至少一项近五年以来(2021年1月1日起)催化裂化装置废催化剂委托加工低磁剂技术服务合同业绩,且必须是投标人对所服务的催化裂化装置所提供的废催化剂采取一定技术手段加工回收低磁剂、并返回所服务催化裂化装置回用的业绩(在该业绩合同有效合同期内,废催化剂委托加工总量不低于3000吨,提供危废转移联单,且该合同期内提供给所服务催化裂化装置回用的低磁剂产品总量不得低于500吨的证明材料);剩余的废催化剂由投标人进行资源化综合利用;不含试用业绩。业绩合同中,所服务的催化裂化装置设计规模应不小于250万吨/年,且须提供该业绩合同用户方出具的关于低磁剂在所服务的催化裂化装置应用效果的详细标定报告(如果评标委员会认为该标定报告的详尽程度不足以说明低磁剂应用效果,则视为无效报告)。证明其业绩的材料还包括合同复印件及与其相对应的发票(网上税务系统可验证发票)。

*5、投标单位须承诺在中标后配合甲方在90个工作日内,在转移和接收当地环保部门办理完成危险固体废物转移相关手续,取得危险固体废物转移资格,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对造成经济损失的追究其责任。

*6、投标人须书面承诺:对催化裂化废催化剂委托加工服务满足《中石油云南石化2026-2028年催化裂化低磁剂项目》技术要求及说明,签订技术协议和废催化剂委托加工合同。

*7、投标人须具有:

①自身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且经营范围包括危险货物运输第9类。配置的废弃物运输车辆需安装有GPS定位系统并提供证明文件资料复印件,从事危险废物道路运输的驾驶员需提供《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从业资格类别:道路货物运输驾驶员)》复印件,押运人员需提供《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从业资格类别: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押运人员)》复印件。

②若投标人自身不具备①的运输能力,可以分包给具有该项资质的专业运输公司。投标人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15日内向招标人提供与专业运输公司之间签订的有效合同或协议及专业运输公司的经营范围包括危险货物运输第9类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有效合同或协议中并必须明确双方的责、权、利等相关事项,做到分工明确,工作界面清晰。①所述的证明材料需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15日内提供。

*8、投标人截至开标当天不存在以下情况:

(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3)2022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

(4)开标当日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注:1-4以评标当日评标委员会登录网站查询为准。)

*9、财务要求:投标人需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对投标人出具的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若为事业单位投标,提供相关财务证明资料;新成立的公司(未开展年度财务审计业务)需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以其实际营业时间进行审计;经测算若投标人为资不抵债的,或因投标人提供资料不全导致无法测算是否为资不抵债的,投标将被否决。

*10、投标人需对反商业贿赂承诺书进行承诺并由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

*11、投标人须书面承诺无影响本项目运行的法律纠纷。

*12根据《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三商”黑名单管理办法》,投标人被列为黑名单内“三商”的,对于正在参与投标、谈判或其他竞争性方式采购的,应认定其不具有相关资格;已经完成定商活动的,不予发放中标或成交通知书;已经发出中标或成交通知书的,不再继续签订合同。

4. **

本公告的详情仅对VIP会员或SVIP员查阅,您当前的权限无法查看完整内容,请先 登录 注册 ,联系业务经理办理会员入网事宜。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上一篇 西南油气田致密油气勘探开发项目部2025-2026年度致密油气井微地震监测与处理解释技术服务采购

下一篇 吉林石化公司丙烯腈厂部分生产线加工及原料装卸业务外包项目
招标公告
Business bulletin

客服中心


400-996-1565


客服邮箱:kefu@zgdlyzc.com

客服 Q Q:3857188131

营业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3:00-18:00


24小时咨询热线:13520865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