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壁市淇滨区园林绿化中心鹤壁市新能源环卫作业车更换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 1、项目编号:淇滨招标采购-2025-20 | |||||||||||
| 2、项目名称:鹤壁市淇滨区园林绿化中心鹤壁市新能源环卫作业车更换项目 | |||||||||||
|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
| 4、预算金额:31,400,000.00元 | |||||||||||
| 最高限价:25350000元 | |||||||||||
|
|||||||||||
|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 更换新能源作业车辆,包括25吨纯电动洒水车、25吨纯电动洒水车(配3米雪滚)、25吨纯电动洒水车(配3米雪铲)、31吨纯电动洒水车等4种车型,共计20辆车 | |||||||||||
| 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40日历天 |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 本项目执行优先采购节能环保、环境标志性产品 |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 ①投标人可以是车辆生产厂家或车辆经销商②投标人须提供所投产品(车辆)在工业和信息化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车辆产品信息查询系统网站查询截图。③根据(财库[2016]125 号)《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承接单位,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须附承诺书,格式自拟。)[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查询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前任意时间;④财务要求:提供企业近三年来任意一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如果是新成立公司必须提供成立以来连续的财务报表)⑤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提供承诺书,格式见第六章投标承诺函)。 | |||||||||||
| 三、** 本公告的详情仅对VIP会员或SVIP员查阅,您当前的权限无法查看完整内容,请先 登录 或 注册 ,联系业务经理办理会员入网事宜。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