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QZXY2025127
项目名称:衢州市2024年超长期国债县域医共体医疗设备更新项目(钬激光等设备)
预算金额(元):1647000
最高限价(元):350000,600000,117000,15000,150000,140000
标项一
标项名称:钬激光
数量:1
预算金额(元):45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具体以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为准
备注:
标项二
标项名称:钬激光
数量:1
预算金额(元):7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具体以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为准
备注:
标项三
标项名称:口腔综合治疗机
数量:1
预算金额(元):159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具体以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为准
备注:
标项四
标项名称:口腔综合治疗机(移动)
数量:1
预算金额(元):18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具体以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为准
备注:
标项五
标项名称:过氧化氢低温等离子灭菌器
数量:1
预算金额(元):17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具体以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为准
备注:
标项六
标项名称:高压消毒灭菌锅
数量:1
预算金额(元):15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具体以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为准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2、3、4、5、6,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是)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无;无;无;无;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1)供应商为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的: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供应商为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提供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适用于按医疗器械管理的货物)。(2)医疗器械注册人、备案人经营其注册、备案的医疗器械,无需办理医疗器械经营许可或者备案,但应当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的经营条件。(3)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均应当符合上述条件。;标项2(1)供应商为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的: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供应商为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提供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适用于按医疗器械管理的货物)。(2)医疗器械注册人、备案人经营其注册、备案的医疗器械,无需办理医疗器械经营许可或者备案,但应当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的经营条件。(3)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均应当符合上述条件。;标项3(1)供应商为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的: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供应商为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提供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适用于按医疗器械管理的货物)。(2)医疗器械注册人、备案人经营其注册、备案的医疗器械,无需办理医疗器械经营许可或者备案,但应当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的经营条件。(3)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均应当符合上述条件。;标项4(1)供应商为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的: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供应商为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提供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适用于按医疗器械管理的货物)。(2)医疗器械注册人、备案人经营其注册、备案的医疗器械,无需办理医疗器械经营许可或者备案,但应当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的经营条件。(3)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均应当符合上述条件。;标项5(1)供应商为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的: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供应商为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提供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适用于按医疗器械管理的货物)。(2)医疗器械注册人、备案人经营其注册、备案的医疗器械,无需办理医疗器械经营许可或者备案,但应当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的经营条件。(3)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均应当符合上述条件。;标项6(1)供应商为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的: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供应商为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提供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适用于按医疗器械管理的货物)。(2)医疗器械注册人、备案人经营其注册、备案的医疗器械,无需办理医疗器械经营许可或者备案,但应当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的经营条件。(3)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均应当符合上述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