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屋面瓦采购招标 招标编号:ZTJG-SGS-WZ-2025-0341
1.招标条件
1.1招标项目为新建滨海新区大港油田殡仪服务中心项目,建设资金已落实。
1.2招标人为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上项目屋面瓦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依据
2.1招标依据:
2.1.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1.2《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号);
2.1.3《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计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2.1.4、中国中铁相关采购管理规定;
3.本次招标的范围为:
本次招标采购物资具体包件数量、划分以及交货地点详见招标公告附表。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注册资金200万元以上(含200万元)。
4.2资格后审应提报下列有关资料:
4.2.1营业范围:企业营业执照等有关文件;
4.2.2财务能力要求: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如甲方出现资金困难,乙方同意给予3个月的付款宽限期,在此宽期间内不初为甲方违约且不计息,乙方不得以此为由中断本项目的货物供应。(投标人应对此宽限期做出承诺并签字盖章)
4.2.3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提供由专业检测、检验机构出具的蓝灰色陶土瓦检验报告。
4.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4本次招标不接受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纳税信用等级信息系统‘纳税信用等级为C、D级’或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单位或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及中铁建工集团第三建设有限公司列入“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不合格供应商名单"或“供应商黑名单”等限制交易名单的单位参与投标。
4.5样品要求:投标人需提供样品蓝灰色陶土瓦、黏土脊瓦样品各一块。样品图纸、包装标准需满足技术规格书要求。投标人应在样品上装订标识卡片(格式详见第六章技术规格书),内容包括标记“投标样品”字样,规格型号、投标单位名称并加盖公章,样品用于外观、质量评审及验收的主要依据。样品的各项技术质量指标标准应符合招标人需求中的相关规定。若未提供样品或提供不符合招标规格的样品,则按不响应招标文件处理。投标人所寄样品应与实际供应保持一致。
样品收件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福建北路69号中铁建工,收件人:供应链管理中心,收件电话:022-60616605,请于2025年11月09日9:00前将样品邮寄到上述位置(签收时间按快递显示签收时间为准)
5.资格审查方法
本批物资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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