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隧道局集团有限公司新建南通至宁波高速铁路站前I标项目经理部二分部设备租赁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TSDJSZ-FPS20254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建南通至宁波高速铁路站前II标,建设资金已落实,施工单位为中铁隧道局集团有限公司新建南通至宁波高速铁路站前I标项目经理部二分部。中铁隧道局集团有限公司市政工程公司设备物资管理中心为本次租赁业务的招标服务机构,负责全过程租赁招标业务的组织工作。项目施工所需机械设备已具备招标租赁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项目概况:新建南通至宁波高速铁路先开段站前及相关工程TYZQ-2标段正线全长32.311公里,起讫里程为DK66+121~DK98+432。起点位于苏州东隧道DK66+121(桑田岛站终点),下穿苏州工业园区江韵路和吴淞江后,沿凤里浦向南下穿东方大道,在吴中区出地面,设置苏南特大桥吴中至吴江桥段、苏州南高架桥段、汾湖南桥段,经过56m路基后进入汾湖隧道,汾湖隧道沿南北走向下穿汾湖后,在浙江省嘉兴市嘉善县美芳家庭农场内出地面,止于DK98+432。TYZQ-2标二分部段主要施工内容为苏南特大桥25297.93m(其中吴中至吴江桥段19983.38m、苏州南高架桥段1284.35m(不含苏州南站同步实施工程)、汾湖南桥段4030.2m)。
项目中标金额:51.02亿元,总工期1826日历天,计60个月,计划2022年12月08日开工,2027年12月07日竣工,建设资金已经落实。
2.2设备租赁内容:汽车起重机、随车起重机、预应力张拉压浆设备、车载式高空作业车、曲臂式登高作业车等,项目位置: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
具体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详见租赁公告附表。
3.投标人资格审查及要求
3.1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项目经营范围,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信誉;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具有履行申请物资供应合同的能力和良好履约记录。
4)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能够开具正规增值税专用发票,投标人注册资金达到1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
5)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财产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
6)不接受曾被我单位和上级单位列入“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录”内的供货商,不接受在与我单位及关联单位合作时有不良供货记录的供应商;不接受近三年被使用项目业主单位列为黑名单供货商(业主有其它文件要求的执行业主要求);不接受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或纳税信用等级信息系统“纳税信用等级为C、D级”的供货商。
3.3技术要求
提供的设备须满足施工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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