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采油厂高13区块化学复合减氧空气补能吞吐招标公告(服务)
招标编号:2025FWGK0325
本招标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为成本计划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高13区块弹性驱扶杨油层发育内前缘相水下窄小分流河道,平面上以单井控制为主、局部发育,河道宽度100~300m,具有“规模小、连续性差,相变快”的特点,结合大规模体积压裂,取得了一定的开发效果。随着压裂液采出程度的提高,缺乏能量补充,部分井递减较快,同时扶杨油藏原油蜡和胶质含量较高,原油流动性差,易形成堵塞,严重影响开发效果和效益,为了探索该项增产技术在致密油直井上的适应性及应用前景,因此在高13开发区开展化学复合减氧空气补能吞吐试验。
2.2 招标范围:第五采油厂高13区块化学复合减氧空气补能吞吐,预计实施5口井,按照实际完成工作量结算。
2.3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至2025年12月31日。
2.4 项目实施地点: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五采油厂。
2.5 计划投资:人民币225万元(不含税)
2.6 标段划分:标段一:第五采油厂高13区块化学复合减氧空气补能吞吐
2.7 其他:招标人有权对中标候选人进行考察,如发现与招标文件要求或投标文件响应不符的,将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
3.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投标人应为合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3投标人需提供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药剂检验(检测)报告,药剂满足以下指标:发泡率≥300%;析液半衰期≥400s;界面张力小于1×10-3mN/m。提供检验(检测)报告原件扫描件。
3.4投标人须承诺:不存在法律法规或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或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规定的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3.5投标人累计失信分值达到下述①~④项标准之一的,将被否决投标。①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8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半年;②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9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一年;③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10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二年;④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10.5分及以上,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三年。投标人失信分以开标当日*发布的失信行为信息为准,由评委在评审时进行网络查询,并保留查询截图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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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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