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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第八采油厂小分子渗吸增能驱油试验

2025年第八采油厂小分子渗吸增能驱油试验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的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针对我厂压裂井高含水井比例及重复压裂井数占比分别高达94.2%、63.2%、效果逐年变差的问题,小分子渗吸增能技术通过向地层注入药剂补充地层能量,反转岩石表面润湿性改善油相流动,实现乳化降粘,解堵增能,提高单井措施效果。                

2.2 招标范围:2025年第八采油厂小分子渗吸增能驱油计划暂定12口井,最终根据措施指标完成情况,予以验收结算工作量。     

2.3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2.4 项目实施地点:大庆油田第八采油厂

2.5 计划投资:人民币300万元(不含税)

2.6 标段划分:

■是,划分为  1 个标段:

2.7 其他:排名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招标人不予授标,重新组织招标:(1)中标候选人综合得分低于60分的;(2)中标候选人中详细评审存在单项得分为0分的(投标人失信得分除外)。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为合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  联合体要求: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 投标人累计失信分值达到下述①~④项标准之一的,将被否决投标。

①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8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半年;

②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9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一年;

③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10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二年;

④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10.5分及以上,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三年。

投标人失信分以开标当日*发布的失信行为信息为准,由评委在评审时进行网络查询,如投标人有失信行为,保留查询截图存档。

3.4招标人有权对中标候选人进行考察,如发现与招标文件要求或投标文件响应不符的,将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

3.5投标人需承诺:投标人不得存在法律法规或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或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规定的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3.6(1)投标人不得存在法律法规或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或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规定的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2)投标人承诺:若中标,在签订合同后,施工(作业、服务)现场的项目组织机构管理人员、配置的施工(作业、服务)设备等施工(作业、服务)资源,必须与投标文件中承诺的资源配置保持一致。否则经招标人查实与投标文件不一致,招标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保留由此导致全部经济损失的赔偿追诉权;(3)若中标,需完成(暂定)12口采油井小分子渗吸增能驱油试验施工,提供单井施工设计及施工总结 (4)质量要求:施工前入井流体及材料需提供以下内容,有效的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产品质量认可证书,产品合格证,出厂检测报告;CMA认证或者同等组织机构出具的产品性能检验报告及无氯报告;药剂不含“油田化学剂成分负面清单”成分说明。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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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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