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雄安公司雄安绿色能源高碑店市37.5兆瓦及沙河市50兆瓦风电项目前期专题咨询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5-02-1-221)
项目所在地区:河北省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雄安公司雄安绿色能源高碑店市37.5兆瓦及沙河市50兆瓦风电项目前期专题咨询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雄安绿色能源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河北省
2.2 规 模: 华能高碑店市风电项目规划容量为37.5兆瓦,华能沙河市风电项目规划容量为50兆瓦。
2.3 标段划分: 华能雄安公司雄安绿色能源高碑店市37.5兆瓦及沙河市50兆瓦风电项目前期专题咨询服务标段包1
2.4 服务地点: 河北省华能高碑店市37.5兆瓦风电项目位于河北省保定市高碑店市辛桥镇(涉及若干自然村),华能沙河市50兆瓦风电项目位于河北省邢台市沙河市刘石岗镇和柴关乡(涉及若干自然村)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3)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须具有测绘资质(工程测量专业)乙级及以上或工程勘察资质(工程测量专业)乙级及以上,提供资质证明文件且须在有效期内。
3.2.2业绩要求:投标人须具有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起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2项50兆瓦及以上风电项目前期专题报告编制业绩(其中至少1项专题须在环境影响评估报告或水土保持方案或土地预审技术报告范围内,其余专题须在压覆矿产资源调查报告或安全预评价报告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或地质灾害评估报告范围内,不在上述专题报告范围内的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须附合同业绩复印件(合同至少包括反映合同内容页以及签字盖章页),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项目经理要求:拟派项目总负责人须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1)拟派项目总负责人须具有高级工程师(国土空间规划专业或工程测量专业)及以上职称,提供证明文件;
(2)拟派项目总负责人须具有至少2项风电项目前期专题报告编制业绩(其中至少1项专题须在环境影响评估报告或水土保持方案或土地预审技术报告范围内,其余专题须在压覆矿产资源调查报告或安全预评价报告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或地质灾害评估报告范围内,不在上述专题报告范围内的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业绩证明材料须附任命文件、或能体现其任命的合同相关信息页。
(3)拟派项目总负责人须提供近6个月的社保证明。
3.2.4其他人员要求:项目前期专题报告编制人员须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1)拟派专题报告编制人员须至少2人具有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提供证明文件;
(2)拟派专题报告编制人员须提供近6个月的社保证明。
3.2.5本工程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2月26日09时00分起至2025年03月05日17时00分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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