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冈制造兰州分公司兰州基地2025年度PG高岭土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ZY25-XA504-WZ317
(重要提示:投标人务必认真填写招标文件附件《投标信息表》中的“工程/服务/物资”、“业绩发票”等表格,并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将已填写的《投标信息表》(EXCEL版)上传至*“递交投标文件”的“价格文件”处。《投标信息表》(EXCEL版)填写的信息须与投标文件内容保持一致,若因填写信息错误或与投标文件内容不一致而导致对评审结果和合同签订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昆冈制造兰州分公司兰州基地2025年度PG高岭土采购项目(二次) ,招标人为昆冈先进制造(北京)有限公司兰州分公司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 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产品范围: 本招标项目为公开招标采购招标,项目划分为1标包/段,本项目2025年度预计采购金额175万元(含13%增值税),采购PG高岭土700吨。
2.2实施或交货地点:甘肃省兰州市西固区玉门街十号昆冈制造兰州分公司。
2.3交货期:合同签订生效后,分批交货,接买方送货通知(订单)10天内到货。
2.4招标结果有效期(履约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6月30日;若因招标人排产等原因造成2026年6月30日前未完成全部交货,合同余量不予执行。
2.5技术标准及要求:详见兰州分公司三剂技术规格书(编号:Q/SY KG(SJ)08-066-2024)。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供应商(法人企业分支机构等不具备法人资格的投标人参与投标时,应持对应法人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方可参与投标),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3.2财务要求: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提供2023年度或最新2024年度的有效的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有效是指:审计报告应当有注册会计师的签名和盖章,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地址及盖章,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称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及附注;财务审计报告须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申请赋码,并取得全国统一的验证码,且在该平台(http://acc.mof.gov.cn)可查询,附查询截图且查询时间须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以后),要求财务状况良好,不存在资不抵债。
3.3信誉要求:
3.3.1投标人被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不得参加此次投标(投标文件中须附含查询网址的查询结果截图)。
3.3.2承诺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的查询结果为准(提供网站截图,投标人需自行承诺,格式自拟,如果承诺不属实,否决投标或取消其中标资格)。
3.3.3开标当日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投标人失信分达到《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管理办法》规定的暂停投标资格或取消投标资格的分值,且在失信有效期内的。(以信用中国石油投标人失信信息公告为准)。
3.3.4开标当日未被*(*)列入中国石油“三商”黑名单。
3.3.5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或采购人限制投标的潜在投标人,投标人或投标人投标产品在《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采购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情况通报》中被暂停交易权限的(复查合格的除外)投标将被否决;实施退出处理生效期内的物资供应商(制造商、代理商、贸易商)或其相关产品,在能源一号网处于“中止”、“终止”、“冻结”、“暂停”等非正常状态,投标将被否决。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公司,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与同一标段投标。
3.6投标人须承诺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今)内所供产品无质量问题,未发生一般A级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严重环境事件、较大及以上质量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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