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石化公司2025年作业现场监控智能化技术服务招标公告(服务)
招标编号: ORG6932090520251031-000-001
1.招标条件
本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石化分公司,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根据集团公司《推进安全生产数智化建设指导意见》、《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乌鲁木齐石化公司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和《炼化业务数字化转型智能化发展建设技术导则》的相关要求,需实施作业现场监控智能化技术服务,通过智能化手段管控生产作业现场安全风险。
2.2招标范围:本项目针对乌石化公司提供作业现场监控智能化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不接受联合体,不允许分包。
3.2、资质条件:
3.2.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2具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3.3业绩要求:投标人需提供制造商自2022年1月1日起至投标结束日在石油炼化、煤化工、化工等易燃易爆环境下,1份带有智能分析功能的视频监控技术服务金额≥100万的已验收合同,提供验收报告或其他验收材料。(合同至少包含封面、承载服务内容页、承载金额页、签章页)
3.4 项目负责人
投标人为项目配备专业人员都应满足招标人关于本项目对项目人员的资质要求,投标人应保证所配备项目经理1人,项目经理必须为投标人单位员工,并提供劳动合同主要页或投标截止时间前至少6个月内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需提供项目经理职称资格,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5、信誉要求:
3.5..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事业名单;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黑名单;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5..2投标人失信行为以开标当日*发布的失信行为信息;投标人未被列入*发布的三商黑名单;
3.6、单位负责人(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如有发现,则取消该标段的投标资格。
3.7、外部承包商关键岗位人员在合同签订后项目开工前,必须取得中石油HSE培训合格证(关键岗位人员是指从事工程建设的承包商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生产负责人、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和施工项目负责人),否则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
3.8.投标人承诺:未与招标人及其所属单位存在法律纠纷。如一经查实存在法律纠纷视为失信行为,招标人有权否决其投标,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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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