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100-SNZX-G2025-0197 项目名称: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审批辅助工作服务外包项目 预算金额:302.4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外包服务费用的6%(本项目采用费率报价,供应商所报管理费费率不得高于最高限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采购需求: 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提升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驻市政务中心窗口服务能级,深入推进“高效办成一件事”、不断优化市本级政务大厅企业开办、变更、注销、迁移、数据填报等国省定“一件事专窗”服务,提高市本级各类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工业产品、 计量、特种设备、食品、特殊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检验检测机构及广告发布登记等行政审批事项和执业资格注册事项的办理效率及审批服务质量,缓解当前审批改革时间紧、任务重、业务量大但人员配备不足的突出矛盾,切实减轻窗口工作压力,拟将审批辅助类工作进行服务外包;具体详见项目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合同一年一签。第一年合同期满后,采购人根据对本项目中标供应商服务质量的考核与履约服务情况等方面决定是否与其续签下一年度的审批辅助工作服务外包合同,最多续签不超过两次。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材料,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2025年4月至2025年9月)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或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2025年4月至2025年9月)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成立不满一个月无需提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及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2025年4月至2025年9月)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企业代缴的个人所得税除外)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如依法免税或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按照采用以下第(4)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服务。 (2)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服务。 (3)本项目通过以下第()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服务: ①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 %。 ②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 %。 (4)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具体详见第三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