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JTF(GK)2025ZF203
项目名称:准东开发区社会事务管理局购买准东分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八)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6116200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一
   标项名称:高清电子内镜等设备采购项目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2600000
   单位: 批次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医疗设备1批,具体采购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标项二
   标项名称:钬激光治疗仪等设备采购项目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750000
   单位: 批次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医疗设备1批,具体采购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标项三
   标项名称:输尿管镜(F4.5)(允许进口)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200000
   单位: 批次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医疗设备1批,具体采购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标项四
   标项名称:除颤仪等设备采购项目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2566200
   单位: 批次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医疗设备1批,具体采购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2、3、4,国产:乙方应在甲、乙双方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将设备(包括:相应的图纸、操作手册、维护手册、质量保证文件、服务指南等)送达甲方指定地点并组织安装、验收和培训,并在 7个日历日内完成设备验收及人员培训,设备运费及保险等费用由乙方承担。
进口:乙方应在甲、乙双方合同签订之日起90个日历日内将设备(包括:相应的图纸、操作手册、维护手册、质量保证文件、服务指南等)送达甲方指定地点并组织安装、验收和培训,并在 7个日历日内完成设备验收及人员培训,设备运费及保险等费用由乙方承担。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2、3、4: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2、3、4】
 所投产品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的,还需提供投标人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其他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许可证明文件);所投产品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的,还需提供投标人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其他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许可证明文件);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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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