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go
国家电网招标采购服务平台
电力能源招标网
川气东送二线天然气管道工程鄂豫赣皖浙闽段浙闽支干线第二批钢管汽车运输(二次)

川气东送二线天然气管道工程鄂豫赣皖浙闽段浙闽支干线第二批钢管汽车运输(二次)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Y25-XN138-FW1595-02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川气东送二线天然气管道工程鄂豫赣皖浙闽段浙闽支干线第二批钢管汽车运输(二次)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招标人为资阳石油钢管有限公司,资金(来源)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川气东送二线天然气管道工程鄂豫赣皖浙闽段浙闽支干线第二批钢管汽车运输(二次)。

2.2 项目背景概况:

服务项目:公司承揽的川气东送二线天然气管道工程鄂豫赣皖浙闽段浙闽支干线,需将第二批防腐钢管汽车运输业务对外进行招标,通过公开招标确定中标人和中标价格。

项目预算:930368.4元(含税价,税率9%)据实结算。

服务内容:Φ1016×17.5mm规格防腐管运输,本次暂估运输总数量为1789.17吨,分批运输,据实结算。

2.3 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为:φ1016×17.5mm规格防腐管运输,钢管长度要求:钢管平均长度不小于12.3米,单根最长不超过12.7米

标段(标包)划分:1个标段,1种规格

标段

起运点

交货点

钢管规格

(防腐管)

暂估数量

(吨)

交货方式

1

资阳石油钢管有限公司

温州市瑞安市马屿镇大坟脚村

Φ1016×17.5mm

1789.17

车板

交货

合计

1789.17

/

2.4 运输方式:汽车运输。投标人所投入汽车运输车辆(类型、数量等)应满足本招标文件第五章《装车方案》及项目发运需求,交货方式为施工现场车板交货。

2.5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该项目钢管运输业务有效完成时止。

2.6 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主要技术要求或技术方案。

2.7 限价情况:

本项目设招标控制价,若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控制价,该投标人的投标将被否决。标段内有1种规格,招标控制价为520元/吨(含税),包干包到价格,据实结算。

2.8 报价要求:

报价要求:按照招标范围中标的物类别划分为1个标段、1种规格,投标人须对标的物进行报价。项目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以固定吨单价的计价方式,即:按元/吨的方式报价(报价最多可保留两位有效小数),并计算总价。报价包含(但不限于)税金、人工工资、设备维修费用、设备折旧费用等,为包干包到价格。每种规格的投标报价不得超控制价(含税),否则该投标人投标将被否决。

2.9对投标人存在待认定失信行为的处理要求。若投标人在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西南分公司组织实施的其他招标项目中发生失信行为且当前处于待认定处理期间,应当在投标文件中履行告知义务。对于正式认定处理的失信行为导致暂停投标资格情形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人资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备合格有效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若为事业单位投标,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转委托。

*3.3、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须包含普通货物运输(提供许可证扫描件)。

*3.4、投标人须书面承诺须根据自身车辆情况选择车辆类型,并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第五章中的《装车方案》的要求执行装车方案。

*3.5、投标人须书面承诺,合同履行过程中投入的车辆具备行驶证、保险费等证件,且凭证齐全有效,并经地方政府有关部门按期检(审)验合格;如因上述证件不齐或伪造等原因,由此带来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均由投标人承担。

*3.6、投标人须书面承诺,投标人在收到运输任务的20小时以内,应及时派车装运,如不能及时派车装货,招标人有权自行调派车辆,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投标人承担,且造成的中转站延迟费用及其他损失由投标人全部承担。

*3.7、投标人须提供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的汽车运输业绩至少一项,需提供业绩明细汇总表(包含业绩总金额、总数量、合同扫描件);提供注册在投标人名下的运输车辆及对应挂车数量证明资料(如行驶证),最低数量要求:1台,牵引车头及对应挂车须满足项目要求。

*3.8、投标人须书面承诺,运输车辆两边必须有高度不低于钢管层高的护栏、挡板、立柱,货厢尺寸必须要在13米及以上。需书面承诺入场车辆必须做好防护,否则禁止入场,如用平板车,拖车两侧必须加装立柱,立柱高于管体,牢固可靠,拖车前后必须设置止推挡板,如用高栏车,四周栏板必须关闭,提供书面承诺。

*3.9、投标人须书面承诺至少满足每天20车的运输量,如未能完成当天约定运输量,在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当天约定运输量对应的运费作为违约金。

*3.10、投标人财务要求:投标人需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对投标人出具近两年内任意一年审计报告扫描件;若为事业单位投标,提供相关财务证明资料;若投标人由于成立时间的原因而不能提供完整的一个年度的财务报表,则提供自成立以来的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组成的内容。投标人为资不抵债的,投标将被否决。

*3.11、信誉要求

*3.11.1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

*3.11.2 投标人2022年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无直接影响本项目履约能力的违法、违规不良记录;不良记录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因涉嫌犯罪被办案机关立案追查、审查起诉、被法院判决有罪;在和招标人历史合同履约中存在因商业欺诈、产品质量问题等实质性侵害招标人权益的行为;被国家、招标人及其上级部门明文规定暂停或取消交易资格;

*3.11.3 投标人在开标当日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1)投标人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被人民法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zxgk.court.gov.cn/shixin/)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3)开标当日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4)对投标人存在待认定失信行为的处理要求:若投标人在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西南分公司组织实施的其他招标项目中发生失信行为且当前处于待认定处理期间,应当在投标文件中履行告知义务。对于正式认定处理的失信行为导致暂停投标资格情形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人资格。

(5)根据《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三商”黑名单管理办法》,投标人被列为黑名单内的“三商”的。

*3.11.4 投标人没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限制参与招投标活动的情形。

以上3.11.1-3.11.2条款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书面承诺,3.11.3条约定要求以开标当日在相应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招标专业机构协助评标委员会将通过“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资质、资格强制要求的政府发证机关官方网站方式核查投标人信誉及所提供的证书、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核查投标人有无直接影响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异常、有无违法违规记录等情形。

以上“*”号条款,如不满足,其投标将被否决。

4. **

本公告详情仅供VIP会员或SVIP会员查阅,您当前权限无法查看完整内容,请先 登录 注册 ,办理会员入网事宜后按照后续流程参与投标!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上一篇 迪那采油气管理区集输系统运行服务及化验室技术服务(二次)

下一篇 盘锦渤装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吊装服务项目(三次)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Business bulletin

客服中心


400-996-1565


客服邮箱:kefu@zgdlyzc.com

客服 Q Q:3857188131

营业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3:00-18:00


24小时咨询热线:13520865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