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鹰潭市龙虎山景区新建灌区建设工程全过程咨询技术服务,招标人为鹰潭市龙虎山风景名胜区水利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该项目的全过程咨询服务面向国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龙虎山风景名胜区境内。
2.2建设内容:龙虎山景区新建灌区建设工程总设计灌溉面积约3.2万亩,其中龙虎山镇灌溉面积约1.88万亩,上清镇灌溉面积约1.32万亩。灌区划分为龙虎山镇灌片与上清镇灌片,工程总体布置为水源工程(山塘加固2座,提灌站更新改造7座,水陂拆除重建6座)、输水渠道(输水渠整治包括干渠、支渠、提灌站输水管道等,共60条,长度约76.79km)、渠系建筑物(渠首闸拆除重建4座,农耕桥拆除重建1座,过水涵管拆除重建45处)、信息化工程,项目总投资约15000万元。
2.3招标范围及内容:本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招标内容包括:(1)全过程项目管理咨询:包括制定建设管理策划、项目管理、设计与技术管理、进度管理、质量管理、安全生产管理、环境管理、费用管理、文件与档案管理、合同管理、风险管理、收尾管理等;(2)勘察设计服务:包括项目全阶段勘察、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3)相关专题咨询服务:水资源论证、水土保持方案(含水保施工图设计)、水土保持监测、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环境影响评价、洪水影响评价、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用地报批;(4)工程监理服务:包括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验收阶段及工程缺陷责任期的监理服务(含平检);(5)工程检测服务:终检服务;(6)招标代理及造价咨询服务:包括项目实施阶段的招标代理服务和施工招标控制价预算编制。
2.4招标金额:约999.60万元,最终技术服务费按下列服务清单计算原则进行结算。
序号 |
费用名称 |
招标控制价 |
控制费率 |
结算基数 |
1 |
项目建设管理费 |
165.00万元 |
1.10% |
按初设批建安工程费 |
2 |
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费用 |
22.50万元 |
0.15% |
按初设批建安工程费 |
3 |
勘察费 |
141.30万元 |
1.18% |
按初设批建安工程费 |
4 |
设计费 |
197.10万元 |
1.64% |
按初设批建安工程费 |
5 |
相关专题咨询费用 |
58.05万元 |
0.39% |
按初设批建安工程费 |
6 |
监理服务费(含平检) |
216.30万元 |
1.80% |
按施工招标控制价 |
7 |
检测费 |
48.00万元 |
0.40% |
按施工招标控制价 |
8 |
造价咨询费 |
60.00万元 |
0.50% |
按施工招标控制价 |
9 |
水保监测和验收、竣工验收费用 |
91.35万元 |
0.67% |
按竣工结算工程费 |
合计 |
999.60万元 |
7.83% |
建安工程费(含设备等),根据各单项服务据实结算。 |
|
2.5全过程工程咨询工期:730日历天;其中勘察设计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完成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自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起50天内完成初步设计,自接到招标人通知之日起30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检测、造价咨询工期:按照业主需求提供;监理服务期:包含施工期、保修期(1年)及工程竣工验收;项目工程施工工期:730日历天。
2.6标段划分:1个全过程咨询服务标。
2.7质量要求:全过程工程咨询技术服务以及出具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技术服务成果文件应符合现行国家或行业有关规定、标准、规范的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1)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或联合体具备工程咨询单位(水利水电专业)乙级及以上资信和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或联合体具有水利部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4)投标人或联合体具有水利工程建设质量检测岩土工程、混凝土工程、量测、金属结构乙级及以上资质;
(5)项目负责人: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中牵头人)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具备水利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具备下列任意一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主管协会)颁发的执业资格证书:①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水利水电专业);②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③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职称按《关于印发江西省非国有企业工程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条件的通知》赣建人〔2022〕5号规定,非国有企业水利专业技术职称不予认可】。
(6)总监理工程师: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中监理单位)拟投入的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同时具备水利监理工程师注册证和水利类高级及以上职称【职称按《关于印发江西省非国有企业工程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条件的通知》赣建人〔2022〕5号规定,非国有企业水利专业技术职称不予认可】。
(7)检测负责人: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中检测单位)拟投入的检测负责人具备中国水利工程协会颁发的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员资格证书。
(8)造价咨询负责人: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中造价咨询单位)拟投入的造价咨询负责人具备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或土建工程专业)执业资格。
(9)监理配套人员: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中监理单位)拟投入本项目的上岗监理配套人员中均应具有水利监理工程师注册证或水利行业监理员上岗证,监理配套人员不少于5人,其中监理工程师不少于1人,监理员不少于4人。
(10)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检测负责人、造价咨询负责人、监理配套人员需提供开标前连续六个月五险一金缴费(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及住房公积金,不含开标当月,因工作变更不足6个月的,以证书中变更时间为准)的证明材料;【如因各地政策原因部分保险合并实施的,应附有相关政策文件或证明材料】。
(11)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组成联合体的成员数量不超过四家(一家具有设计资质的咨询单位,一家监理单位,一家检测单位,一家造价咨询单位)。联合体牵头方必须是具有设计资质的咨询单位,且联合体各方不得同时另外单独参与或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的资质等级。以联合体名义投标的,须提供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联合体协议书,并且明确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以及责任与义务。
(12)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主体信用用户并且信息验证状态为已完成登记或验证通过。
(13)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未处于被责令停业、取消、暂停江西省水利工程投标资格状态【提供承诺函】。
(14)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投标;(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以上第(1)至(11)条投标人需提供相关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并且清晰可辨;第(12)条需投标人自行打印网上截图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扫描件至电子投标文件中;第(13)至(14)条需投标人自行出具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承诺函至电子投标文件(格式见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办法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评标委员会对每个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资格审查办法详见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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