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HNZB2025-02-1-252)
项目所在地区:北京市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清能院实验室瓶装气体框架采购招标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中国华能集团清洁能源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北京市
2.2 规 模: 采购实验用液氮、液氩、氮气等23种瓶装气体及气瓶使用、运输、安全培训、管路维护排查,报价需包含运输至北京市昌平区北七家未来科技城华能创新基地实验楼A楼(具体参数见技术规范书)。
2.3 标段划分:华能清能院实验室瓶装气体框架采购招标标段包1。
2.4 交货地点: 北京市昌平区。
2.5 交 货 期: 卖方收到买方采购通知后,在3日内派送气体(纯气在3日内配送,混合气根据配比约定在7-15日内配送)到买方指定收货地点。
2.6 招标范围: 采购瓶装气体一批,用于开展实验室研究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投标人须为华能集团供应商库内合格供应商,且未处于暂停参加采购活动的处罚期限内,满足供应商参与业务的权限。
(供应商参与业务的权限:一级供应商分为一级集采供应商和总部部门供应商。一级集采供应商可向华能集团范围内所有单位提供采购服务;华能集团总部部门供应商可向华能集团所有总部部门提供采购服务。二级供应商可向华能集团所有二级单位及其所辖企业提供采购服务。非库内合格供应商有意愿参加库内公开招标的,按照华能供应商入库流程申请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可有资格参加库内公开招标采购活动)。
3.2 专用资格条件
1)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颁发有效期内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2)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有效期内的气体充装许可证;
3)投标人或者提供运输服务的运输公司(须提供与投标人签订的运输合同)须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有效期内的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
(2)投标人须提供2022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瓶装气体合同业绩不少于1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扫描件(合同封面页、关键页及盖章页,需体现合同签订时间)。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项目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如为代理商须提供代理销售业绩(制造商销售业绩视为无效业绩)。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2月27日09时00分起至2025年03月10日17时00分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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