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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庆石化建设有限公司承揽的新建3万吨/年POE工业示范装置项目自控专业和电信专业劳务分包

大庆石化建设有限公司承揽的新建3万吨/年POE工业示范装置项目自控专业和电信专业劳务分包招标公告(服务)

招标编号:  DQSH-FW-GKZB2025-084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庆石化建设有限公司承揽的新建3万吨/年POE工业示范装置项目自控专业和电信专业劳务分包),招标人为大庆石化建设有限公司。该项目资金已落实,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属于依规招标项目,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项目背景概况

本项目为大庆石化建设有限公司承揽的新建3万吨/年POE工业示范装置项目自控专业和电信专业劳务分包。

项目工期:签订合同后-2026年6月30日

项目单位:大庆石化建设有限公司作为该项目的施工承包单位将其中的劳务分包进行招标。

报价方式:劳务管理费率,上限50%。

项目承办人:大庆石化建设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杨庆晖  0459-6763200

2.2 招标范围

大庆石化建设有限公司承揽的新建3万吨/年POE工业示范装置项目自控专业和电信专业劳务分包。

招标劳务用工,计划投资暂定1200万元(含税)。

2.3 主要技术要求或技术方案

2.3.1工程说明

2.3.1.1 工程概况

(1)本工程基本情况如下:

大庆石化建设有限公司承揽的新建3万吨/年POE工业示范装置项目自控专业和电信专业劳务分包。

(2)本工程施工场地(现场)具体地理位置如下:黑龙江省大庆市龙凤区大庆石化公司厂区

2.3.1.2 现场条件和周围环境

(1) 施工场地(现场)临时水、电及现场条件和周围环境的其他资料和信息详询招标人。

(2)分包人被认为已在本工程投标阶段充分了解本工程现场条件和周围环境,并已在其投标时就此给予了充分的考虑。

2.3.1.3 地质及水文资料

现场地质及水文资料和信息数据如下:

详询招标人

2.3.1.4 资料和信息的使用

合同文件中载明的涉及本工程现场条件、周围环境、地质及水文等情况的资料和信息数据,是发包人现有的和客观的,发包人保证有关资料和信息数据的真实、准确。但分包人据此做出的推论、判断和决策,由分包人自行负责。

2.3.2.分包范围

大庆石化建设有限公司承揽的新建3万吨/年POE工业示范装置项目自控专业和电信专业劳务分包,具体工作内容如下:扩音对讲系统、电视监控系统、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信息网络系统、电话系统、埋地管道及电缆沟等;主要工程量约为管线12000米,电缆45000米,地埋管900米,井30个,自控系统主要工程量约为管线6000米,仪表槽盒3600米,角钢支架16000米,电缆160000米,以及区域内包含的仪表设备安装,接线调试等。工作内容包括不限于,仪表设备安装(随机仪表设备),单体调试和验收;直至投入正常运行;配合“三查四定”,以及完成仪表安装任务所需要的材料、工器具的倒运,废料处理、脚手架等全部工作,以及项目部或车间安排的其它具体工作,具体工作以下发的图纸、联络单、设计变更、任务单及现场实际为准。暂定1200万元(含税)。

2.3.3.工期要求

2.3.3.1 合同工期

本工程合同工期和计划开、竣工日期为签订合同后-2026年6月30日,并在合同协议书中载明。

2.3.3.2 关于工期的一般规定

分包人在投标函中承诺的工期应满足招标文件中对工期的要求。

2.3.4.质量要求

2.3.4.1  质量标准

本工程要求的质量标准为   合格   。

2.3.4.2  特殊质量要求

 有关本工程质量方面的特殊要求如下:

                                   /                                                                                                                             

2.3.5. HSE及保障农民工工资的管理措施要求

2.3.5.1需提供安全、文明施工保证措施,按照集团公司、大庆炼化及油田化工集团和大庆石化建设有限公司HSE具体要求执行。

2.3.5.2需提供农民工纠纷保证措施,农民工资发放按三表一合同措施执行。

2.3.6. 适用规范和标准

2.3.6.1 适用的规范、标准和规程

(1)本工程按设计文件、施工图说明书、国家颁布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建筑安装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石油化工工程建设质量验收评定标准》、《关于基本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暂行规定》及其它相应规范进行施工和验收。

(2)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材料、施工工艺和本工程都应依照本技术标准和要求以及适用的现行规范、标准和规程的最新版本执行。若适用的现行规范、标准和规程的最新版本是在基准日后颁布的,且相应标准发生变更并成为合同文件中最严格的标准,则应按合同条款约定办理。

2.3.6.2 特殊技术标准和要求

(1)特殊技术要求

除合同约定的技术要求外,本工程的特殊技术要求如下:                        

                                      无                                  。

(2)新技术、新工艺和新材料

本工程涉及的新技术、新工艺和新材料及相应使用和操作说明如下:               

                                      无                                  。

(3)其他特殊技术标准和要求

                                      无                                  。

(4)有合同约束力的图纸和其他设计文件中的有关文字说明是本节的组成内容。

2.3.7. 操作规程要求

必须提供各工种劳务作业操作规程。

2.4其它需要说明事项

2.4.1 中标单位在开工前按照有关规定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比例原则上为合同价款的3%(以合同约定为准),专项用于支付为所承包工程提供劳动的农民工被拖欠的工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实行差异化存储办法,在近3年内未发生工资拖欠的中标单位实行减免措施,对发生工资拖欠的中标单位适当提高存储比例。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可以用金融机构保函替代。如发生讨薪事件,则按照国家、中石油及黑龙江省、大庆市的相关规定执行。

2.4.2 投标单位在标书中提供的项目组织机构必须真实,且在施工全过程中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得随意更换,施工过程中如有特殊情况需更换项目组织机构人员,必须征得招标人书面同意。

2.4.3 中标单位项目管理部人员必须在施工现场,执行国家、中石油及大庆化建等相关管理规定。

2.4.4 HSE、质量按国家、中石油及大庆化建有关规定执行。

2.4.5 投标单位需承诺如果中标,工资发放按三表一合同措施执行,不出现讨薪事件。如发生讨薪事件,则按照国家、中石油及大庆石化建设有限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2.4.6 本项目禁止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行为。同时要求中标单位依法办理劳动用工合同、社会保险手续、工资关系。招标人负责监督和制止中标单位的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行为。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为大庆石化建设有限公司2025-2026年度劳务分包商名录中服务商,招标人现场确认。

3.2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企业为一般纳税人。提供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建筑业企业施工劳务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投标人为本项目必须配备队长并提供在本单位2025年10月份养老保险证明。

3.4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最低配备施工人员如下,需提供承诺并加盖公章。

电焊工10人、起重工1人、架子工6人、电工10人、仪表工30人,力工36人,共计93人。

3.6 企业信誉: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列为有行贿犯罪的;投标人因失信行为被中国石油暂停投标资格、取消投标资格在有效期内的,被大庆石化公司中止交易资格在处理期内的投标无效;投标人失信行为以开标当日*发布的“三商黑名单”、“失信信息公告”和大庆石化公司物资供应中心供应商中止交易资格通知公告为准。

以上资格要求均为关键条款,如不满足,投标将被否决。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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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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