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安徽分公司铜陵市郊区安铜办复合光伏发电项目一、二期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5-02-1-272)
项目所在地区:安徽省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安徽分公司铜陵市郊区安铜办复合光伏发电项目一、二期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花凉亭(铜陵)清洁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安徽省
2.3 标段划分: 华能安徽分公司铜陵市郊区安铜办复合光伏发电项目一、二期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标段包1
2.4 施工地点: 安徽省铜陵市郊区安庆矿区办事处
2.5 计划工期: 6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3月31日,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5月30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投标人应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需提供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扫描件);
3.2.2 投标人近 5 年( 2020 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之日为准)具有至少装机容量30兆瓦及以上施工总承包施工业绩。(上述每个业绩需提供同一个项目的合同扫描件和竣工验收报告,并按照每一个项目归类制作,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取得建设部颁发的二级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资格证书(提供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的,证书有效性及注册信息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要求为准,特别是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提供二级注册建造师电子证书的,证书有效性需满足证书签发地住建部门有关要求)和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同时必须为本公司的在职正式员工,并提供完整的证明材料;近 3 年( 2022年1月1日至今)以项目经理身份完成过类似工程,须附公司任命文件复印件、或合同复印件或扫描件(如果能证明),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3.2.4 本次招标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或代理参与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2月27日09时00分起至2025年03月06日17时00分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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