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XRC-250918
项目名称:智能采血系统等设备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361,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智能采血系统等设备):
合同包预算金额:361,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361,000.00元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
| 1-1 | 其他医疗设备 | 智能采血系统等设备 | 1(批) | 详见采购文件 | 361,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至合同金额执行完毕为止,合同条款长期有效。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智能采血系统等设备)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智能采血系统等设备)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投标人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企业法人应提供合法有效的标识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登记证明文件;自然人应提供身份证;
2)财务状况报告:法人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完整的2023年度或2024年度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开标前6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务报表;
3)税收缴纳证明:法人提供自开标日前一年以来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提供自开标日前一年以来至少一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自开标日前一年以来至少一个月已缴纳的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等);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的,须递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的,须递交《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授权代表身份证;
6)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投标人须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
8)若投标人为制造厂家,应出具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投标产品须在其生产范围内);若投标人为经销商,应出具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备案凭证),以及投标产品制造厂家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投标产品须在其生产范围内);
9)投标人须提供拟投产品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若注册证有附件的,还须提供附件);
10)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加,提供非联合体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