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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河北区域、天津区域所属在建项目 配电箱联合招标采购公告

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河北区域、天津区域所属在建项目

配电箱联合招标采购公告

招标编号:CR1109-JC-2025-130

一、招标条件

我公司承建的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L45005、L45006、L45003、L45007、L45008秦皇岛、L45201、L45101、L45103、L45401、L45008张家口、L45202项目,建设资金来自BD,项目业主为BD, 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L45005、L45006、L45003、L45007、L45008秦皇岛、L45201、L45101、L45103、L45401、L45008张家口、L45202项目经理部,招标组织机构为 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设备集中采购管理中心第九分中心,自购物资(配电箱)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招标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13号令);

3.《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号);

4.《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5.《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中国铁建运管〔2021〕27号);

6.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7.本次招标文件的具体规定和要求。

三、项目概况

L45005项目:新建7086平方米,整修19763平方米,配套完善附属设施。

L45006项目:新建11086平方米,整修6380平方米,完善附属配套设施。

L45003项目:新建5.01万平方米及附属配套设施,修缮3.86万平方米,完善附属配套设施。

L45007项目:新建4.15万平方米及附属配套设施。

L45103项目:新建7.31万平方米及附属配套设施。

L45008秦皇岛项目:新建12031平方米,整修平方米32101平方米,配套完善附属设施。

L45201项目:该项目全部新建,占地面积84万平米,建筑面积12万平方米。

L45101项目:新建3.66万平方米,整修5205平方米,配套完善附属设施。

L45401项目:新建单体16栋,3.14万平方米;整修单体2栋,0.24万平方米以及室外配套附属工程。

L45008张家口项目:新建约6.5万平方米,整修约5.9万平方米,完善附属配套设施。

L45202项目:本工程主要内容为新建18590平方米,完善附属配套设施。

四、招标内容

具体招标采购物资的规格型号、交货期详见附表。

序号

包件号

材料名称

规格型号

计量单位

计划数量

备注

1

PDX01

配电箱

多规格

230

 L45005项目

2

PDX02

配电箱

多规格

264

L45006项目

3

PDX03

配电箱

多规格

615

L45003项目

4

PDX04

配电箱

多规格

477

L45007项目

5

PDX05

配电箱

多规格

487

L45008秦皇岛项目

6

PDX06

配电箱

多规格

1038

L45201项目

7

PDX07

配电箱

多规格

665

L45101项目

8

PDX08

配电箱

多规格

693

L45103项目

9

PDX09

配电箱

多规格

179

L45401项目

10

PDX10

配电箱

多规格

591

L45008张家口项目

11

PDX11

配电箱

多规格

1047

L45202项目


合计:



6286


计划数量仅作招标的初步依据,实际数量以完成的结算量为准。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营业范围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具有招标物资生产能力和供货经验;具有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税率为13%。

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如属于行政许可或强制认证的,须提供行政许可或强制认证证书。

3.生产能力要求:生产能力应满足招标人施工进度的要求;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符合国家规定的专业生产设备、检测设备。

4.财务能力要求:生产企业注册资金5000万及以上;财务状况良好,投标人须提供(2023年至2024年)期间连续两年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相关报表,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

5.投标物资的生产企业必须具有有效的ISO9000体系认证证书;其产品在近两年内未发生过重大质量责任事故;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报价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投标人须提供由省部级以上专业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报价产品有效合格的型式检验报告,不少于二份。

6.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23年至2024年)的供货证明(中标通知书或供应合同及发票)不少于3份。

7.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应有良好的履约能力和信誉;不接受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名录内的供货商。供应商及法定代表人自递交响应文件之日起前 1 年不得存在中国裁判文书网 (http://Twenshu.court.gov.cn/)上行犯罪录;供应商不得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JD采购网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上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在《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范围内。

8.其他要求:

1)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或销售商投标,不接受外商投资、港澳台独资、外商合资公司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招标中同时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材料技术要求应满足业主对本项目相关要求,具体要求详见《技术规格书》中关于材料相关要求。

9.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下列情形之一:

(1)与本采购项目相同投标包件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2)与本采购项目相同投标包件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3)与本采购项目相同投标包件其他投标人的控股股东为同一人;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5)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6)为本采购项目的代建人;

(7)为本采购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8)与本采购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9)与本采购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0)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且在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

(11)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3)投标(代理)产品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4)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15)被纳入国家铁路局“黑名单”管理,且在公布期限内(以投标截止日在国家铁路局网站查询结果作为评标时的判断依据);

(16)投标人在近三年有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

(17)投标人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内。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2025年11月4日-2025年11月9日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铁建云链平台(https://www.crccep.com)上同时发布招标公告。

七、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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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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