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000-SMDG-G2025-0187 项目名称:苏州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医用直线加速器 预算金额:350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人民币3500万元。超过预算金额及最高限价作无效投标处理 采购需求: 直线加速器 1套,主要技术要求:具备自适应功能的精确图像引导放射治疗设备,支持容积旋转调强功能,可实现智能化的操控性能,包含自动勾画和自动计划设计模块,内置完整的质控系统,设备可用于对人体适合接受放射治疗的病灶和肿瘤提供精确放射治疗和个体化的癌症放射治疗服务。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60天内安装调试验收合格。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详见其他补充事宜。 2.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及2025年5月-2025年10月内任意一月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如果是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投标的可以不提供授权书);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5年5月-2025年10月内任意一月份的财务状况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成立未满三个月的可以不提供),或其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书(复印件)(出具日期在2025年5月-2025年10月内),或上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相关加盖公章的承诺函,承诺函自行编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6.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5月-2025年10月内任意一月份的纳税凭据复印件加盖公章(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相应证明材料); 7.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5月-2025年10月内任意一月份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本次采购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注:本文件所称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2.根据国家相关规定提供投标产品有效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或产品备案凭证; 3.若投标供应商为代理商,应根据国家相关规定提供范围涵盖投标产品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4.若投标供应商为生产商,应根据国家相关规定提供范围涵盖投标产品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生产备案凭证; 5.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销售的供应商均需须按照国家规定提供《辐射安全许可证》。(若投标人为经销商,须提供自身的《辐射安全许可证》,同时提供制造商的《辐射安全许可证》。若投标人为生产制造商,须提供自身的《辐射安全许可证》)。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中标后不允许转包、分包。 7.拒绝下述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情形: ①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②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③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采购代理机构在评标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投标人的信用记录并保存。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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