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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铁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 北京轨道交通1号线支线工程土建施工07合同段项目部 泡沫剂公开询价公告

中铁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

北京轨道交通1号线支线工程土建施工07合同段项目部

泡沫剂公开询价公告

(编号:18GSZ-2025-11-001)

1.项目概况与询价内容

1.1项目概况:

北京轨道交通1号线支线工程土建施工07合同段包含一站一区间,全长约1.4km,线路呈南北走向。张郭庄站位于园博园南路与大灰厂东路交叉口北侧绿地内,南北向布置。张郭庄站为地下两层岛式站台,地下两层单柱双跨(局部双柱三跨)的结构形式,采用明挖顺作法、盖挖顺作法及盖挖逆作法施工。车站总长310m,宽度20.5m,高度为14.01m,顶板埋深约2m,底板埋深16.01m;大里程盾构端头段宽度26.20m,底板埋深约17.472m。支撑体系采用800mm厚地连墙+3道φ800的钢支撑。有效站台长度为120m,有效站台宽度为12m,建筑面积为17731.7㎡。附属设3个出入口,2组风亭,采用明挖法、矿山法施工。

张郭庄站~园博园西门站区间自张郭庄站出站后,沿高压铁塔绿廊东铺设,向北转向长顺一路,侧穿哑巴河跨河桥,接入园博园西门站。区间右线长1053.528m,正线间距10.0~13.8m,隧道顶板覆土约9.6m~16.6m,采用盾构法施工,管片外径6000mm/内径5400mm,环宽1200mm,钢套筒始发接收,端头采用旋喷桩加固。区间设置1处联络通道,采用机械法施工。

1.2询价物资一览表:

序号

包件号

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投标保证金(元)

1

HC-01

泡沫剂

分散型

kg

94324

20000.00

2本次公开询价要求所有报价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2.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2生产能力要求:报价人须具备销售能力,同时具备足量的储备、供应能力,存储能力须满足施工的要求。

2.3财务能力要求:报价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具有良好的财务资金状况,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含);

2.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具有独立生产或者销售的能力,产品近二年内没有发生过安全及重大质量责任事故,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

2.5供货业绩要求:报价人须提供二年内(2023年1月至开启报价之日)的良好销售业绩,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至少一份(如中标通知书、合同、发票等);

2.6履约信用要求:近二年(2023年1月1日至开启报价之日)内没有在其他项目物资投标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违规违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近二年(2023年1月1日至开标之日)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二年(2023年1月1日至开启报价日)内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等状态;供应商及法定代表人自递交响应文件之日起前一年不得存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上行贿犯罪记录;供应商不得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上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未被列入采购人及上级单位、建设单位限制交易名录;未被列入最新版《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范围内(不包含已被中国铁建解除警示的供应商);不在《中国铁建行贿人黑名单》范围内。

2.7其他要求:

报价人可以代理一个或多个厂家的产品参与报价,代理商须有有效代理证明、长期合作证明或出具的针对包件授权函。标的物品牌已询价物资一览表中备注品牌为准。‌‌

2.7.1 报价资料要求:按报价单格式上传报价单扫描件及我方需要的其他资料。

2.7.2 报价单中不含税单价是包括产品除税款外的所有费用的综合结算单价,此单价包括材料费、成本费、人工费、运杂费、管理费、加工费、卸货费及其它所有费用;数量为暂定数量,最终数量以甲方实际签认的数量为准;

2.7.3 质量标准及技术要求

泡沫剂的质量标准及技术要求:

符合T/SCMES 7-2020《盾构施工专用环保型泡沫剂》及其他相关相关国家、行业、企业标准;

技术要求:

项目

指标

备注

气味

无刺鼻性气味


PH值

7-7.5


水溶性

完全溶解,亲水性强


实际发泡倍率(25℃,气液比=14:1)

≥15倍


泡沫支撑力,发泡15min时(强度、核心性能指标)25℃

≥35mN/m


半衰期(稳定性,核心指标)15℃

≥25min


生态指标

对水体无污染、可生物降解。


注:‌供应商需提供出厂产品合格证,第三方检测报告,质保期不低于1年。

‌2.7.4 交货时间:询价人至少提前2天以电话、短信、微信等通知或邮件形式提供需用计划,被询价人接到需用计划后2天内将货物送达甲方指定位置。

交货地点:北京市丰台区园博园南路与大灰厂东路交叉口北侧施工场地内。

2.7.5 验收方法:货到现场后,采用现场过磅的方式验收。甲方指定收货人员首先对到货数量、外观、合格证等进行核对查验,过磅验收重量。若需送检(须从甲方工地现场取样,送样到甲方委托的第三方试验检测单位,以其出具的有效试验报告为准);对甲方提交的第三方检验,乙方无异议。验收并不免除乙方承担质量保证责任。

2.7.6 付款期限:结算完毕且供货方开具与结算金额一致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及提供当期应该提供质保资料后60个工作日内支付比例不高于当期结算金额的75%,90个工作日内支付比例不高于当期结算金额的95%,尾款在满足质保责任条款且办理最终结算手续后30个工作日内无息支付。

2.7.7 货款的支付方式:银行转账、承兑汇票、铁建银信或其他金融产品,如采用承兑汇票、铁建银信或其他金融产品等方式付款,贴息费用和手续费等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2.7.8 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20000元(大写:贰万元整),投标人必须以银行转账方式由其基本账户转出;并在(2025年11月10日16时)以前到达下列账户:

账户名称:中铁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集中采购中心;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北京永定路支行;账号:99610150101800022918

备注:北京地铁1支07标项目HC-01包件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不按2.7.7条款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询价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30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其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

2.7.9报价人有下列行为的:

①报价人被云链系统认定存在关联关系;

②报价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一致;

③报价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中标;

将取消报价资格并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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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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