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交控高速服务区新能源项目工程(充电桩设备、平台软件开发)招标公告
赣州交控高速服务区新能源项目工程(充电桩设备、平台软件开发)(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经赣州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批准,项目业主为赣州交控数智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人为赣州交控数智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根据赣州交控数智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经营需要,拟采购一批充电设备(含安装)及软件平台开发。
本项目招标范围为赣州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所辖11对高速公路服务区(停车区)充电设备采购安装及软件平台开发等全部工作(不含箱变后的低压部分充电堆桩基础、低压电缆敷设、监控、雨棚安装施工),具体工作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及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主要建设内容:(1)充电设备采购和安装:在11对服务区(停车区)部署电动汽车充电桩及其配套设备;(2)软件平台开发:建设一套新能源充电设施智能管理平台(包括平台的软件开发、系统集成、部署、调试、验收、技术培训、后期维护及升级服务等),集成政府监管端、运营商端和用户端,负责数据汇聚、智能调度、统一支付、运营分析和安全监控,具备设备监控、用户管理、支付清算、数据统计分析、故障预警及运维调度等功能。
本次招标划分为1个标段,即CDZ标。
本项目建设期:5个月(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算),试运行:3个月,系统运行维护期:60个月(从签发交工验收证书之日起算)。
发包人指定地点。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的资质要求、财务要求、业绩要求、信誉要求、项目负责人要求及其他要求见附表1至附表6。
所有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须在江西省公共资源数智交易平台-交易系统中开设账户,且添加身份类型“交易乙方”,否则,将无法参与本项目投标。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 在“信用中国”网站 (http://www.creditchina.gov.cn/) 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5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 年 11 月 4 日至 2025 年 11 月 27 日(北京时间,下同)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江西省公共资源数智交易平台-交易系统(https://ggzyjy.jxggzyjy.cn/tpbidder)(以下简称“交易系统”),选择“交易乙方”身份,在“交通工程”类下选择意向项目,点击“进入项目”下载招标文件和相关资料。
5.1 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交易系统可识别格式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 年 11 月 27 日 9 时 30 分,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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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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