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合阳县定国水库清淤工程(一期)已经陕西省水利厅以陕水防发〔2025〕3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省级水利发展资金,一期概算总投资为335万元。招标人为合阳县定国水库管理站,招标代理为陕西金合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该工程(一期)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工程(一期)划分为一个施工标项进行招标。建设内容为:(1)清淤:本次清淤集中在水库回水区三角洲及库区上游,清淤方量3.5万m³,清淤面积为4.9万㎡。(2)拦泥库:拦泥库库容34.55万m³,拦泥库大坝采用均质土坝,坝顶高程为896.5m,坝高14.5m,坝顶长247m。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类似工程施工经验。企业负责人、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员必须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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