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722-SHAN-G2025-0027 项目名称:2026年度残疾儿童康复训练定点机构-孤独症类项目 预算金额:234.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人民币234万元。最终结算根据具体服务人数确定。本项目采用固定单价报价,价格不列为评审因素。 孤独症康复服务固定单价报价执行连政发〔2019〕67 号文件、连残发〔2025〕19号文件,即残疾儿童孤独症康复服务标准: (1)0-16周岁全日制在训残疾儿童救助标准为1.8万元/人/年; (2)7-16周岁非全日制在训残疾儿童救助标准为0.8万元/人/年。 采购需求: 为落实全省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完善残疾儿童基本康复服务体系建设,进一步规范残疾儿童基本康复服务,提升基本康复服务质量,现对2026年度残疾儿童康复训练定点机构-孤独症类项目进行招标,详见“第四章采购需求”。 全日制是指残疾儿童在定点机构内同步接受康复服务和学前(学科)教育。在当月法定工作(学习)日,接受每天4小时的基本康复服务,课程设置应符合残疾儿童个性特征,其中个性化服务支持每天不少于1节课40分钟。 非全日制是指残疾儿童在家庭、幼儿园、中小学的托幼照料、学前(学科)教育间隙,到定点机构接受以个性化服务支持为主的基本康复服务,每月12天(每周3天),每天1次1.5小时,其中个性化服务支持不少于1小时。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合同约定日期起算)。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根据连财购〔2023〕4号文件精神,可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承诺函》)。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根据连财购〔2023〕4号文件精神,可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承诺函》)。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执行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等相关文件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符合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应提交《中小微企业声明函》,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符合国家《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55037-2022)中关于“儿童活动场所”的相关要求,按照《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住建部第51号令)规定,儿童室内活动场所总建筑面积大于1000平方米以上的机构,建设前应取得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合格意见书,竣工后应取得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合格意见书;儿童室内活动场所总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以下的机构,应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主管部门备案,并取得备案合格凭证。 注:提供的资料不合格或未提供作无效投标处理。如属于投标供应商自有产权,证明资料须与投标供应商名称一致;如属于租用场所,须出具供应商该场所的租赁合同、2025年房租租赁的相关缴费证明及取得的该场所上述合格证明材料(含消防合格证明资料)。 2.在相关业务主管部门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包括事业单位法人资质的医疗机构、教育机构、残疾人康复机构;企业法人资质的服务机构;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资质的社会服务机构。业务范围包括孤独症儿童康复训练服务相关内容。 3.有所属地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办学许可证或有当地特殊教育指导中心确定的公办学校合作开展康教融合服务的协议,从事医疗康复应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诊所备案证》。 4.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前,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5.中标后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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