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WTLFCM-DG-2025-0098-01
1. 招标条件
本建设项目武汉武铁印务公司配电房安全出口通道楼梯及电动叉车棚整修项目(二次)已由《武汉武铁旅服传媒有限责任公司零小工程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旅服传媒办【2024】97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项目业主)为武汉武铁印务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资金已落实,施工图设计文件完备,招标人为武汉武铁旅服传媒有限责任公司。本次招标项目已具备法定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武汉市武昌区八一路71号。
建设规模:
对原二楼配电室进行改造。包括:拆除原有通向快印车间的木门并采用混凝土封堵;新开门洞并安装钢制防盗门;采用厂外动火焊接后吊装或组装方式,建造地面通向二楼配电室新门的出入检修两用步梯(钢制)、建造钢制步梯遮雨棚等。
拆除原电动自行车充电棚并原地建造电动叉车棚。包括:拆除原电动自行车充电棚及附属设施;对电叉车拟停放地面区域进行加固(下方为地下消防水池);对建造区域内花坛和树木进行修整(应城市管理部门要求,无法拆除);建造膜结构电叉车充电(停放)棚;配置电叉车(1台)及手动电叉车(2台)充电设备(含380V充电口1个、220V充电口2个、附属定时断电装置--漏电保护装置--过充保护装置);附属工具储物柜、消防器材;耐火阻燃隔断等。
2.2 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包括武汉武铁印务公司配电房安全出口通道楼梯及电动叉车棚整修项目(二次)等工作。
标段划分:1个标段,标段号:WTLFCM-DG-2025-0098-01-001。
计划工期:总工期历时30天。
2.3 其他说明:/。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施工企业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等,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资格要求如下: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独立法人,具有有效营业执照,投标人须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
(2)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相应复印件)。
(4)近3年内(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3年内,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1个及以上已完工的类似改造工程或维修工程施工业绩(提供合同、竣工验收资料),且安全质量状况稳定,有良好的企业社会信誉。
(5)没有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6)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未被列入铁路工程建设失信行为“黑名单”,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经理在近3年不曾有行贿犯罪记录;未被取消或暂停投标资格(或不存在辖内失信的情形)、不存在最近一期国铁集团施工企业评价为C级且在整改期内的情形,未被零小工程信息管理平台列为不良行为且在执行期内。
(7)投标人须为中国铁路武汉局集团有限公司零小工程施工单位库中武汉武铁旅服传媒有限责任公司准入的C级及以上施工单位或集团公司所有B级及以上施工单位。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招标人按下列原则选择中标人:
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供评标报告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违规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或因安全、质量问题、事故被停止投标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或重新招标)。
3.4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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