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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某部E31、E32、E33建筑物及C05轨道新建工程项目气体灭火设备询价采购公告

因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某部E31、E32、E33建筑物及C05轨道新建工程项目施工需要,我项目拟采购一批工程物资(清单如下表),请意向单位于2025年11月9日16点00分前登录铁建云采网(https://www.crccep.com/homeIndex)进行报名,并在2025年11月9日16点00分前上传资质及报价函。

一、物资需求表

序号

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

计量单位

数量

到货地点

需求日期

备注

1

气体灭火设备物资

/

32066

海南省文昌市龙楼镇

20251231


二、有关要求

1.报价资料要求:授权委托书(代理人)、报价函、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机构代码证、本年度质量检测报告(如有)、生产许可证(如有)、质量管理体 系认证(如有)、资质证书(如有)及我方需要的其他资料。

2.物资报价为货物的到站总价,包含但不限于材料费、加工费、试验费、包装费、搬运、储存、装车费、运杂费、服务费、售后服务费等,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表中数量为暂定数量,结算数量以实际验收的数量为准。

4.货物验收方式:点数验收。

5.货款结算支付方式:①本工程无预付款。②供需双方按月办理对账结算手续,供方提供货物增值税专用发票,以每个供货周期的第一天(每月21日)为月时间起点,第二个月支付第一个月结算金额的70%,第三个月支付第二个月结算金额的70%,以此类推,供货完毕后90日内付至已结算货款的90%,验收合格后6个月内付至已结算货款的100%。③乙方须出具所有气体灭火设备物资采购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无税票部分不能进行结算付款。④乙方按照合同规定为甲方提供气体灭火设备物资采购服务,凭甲方开具物资验收原始记录按月结算购货款。

6.报价保证金要求:无

7.报价有效期:报价函在规定的报价截止日期起60天内有效。

8.其他要求:严格按报价函格式报价;相关图纸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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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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