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肝胆病医院医院主业务存储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获取(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2025年3月 20日 13时 3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2.项目概况与服务内容
2.1 项目名称:吉林省肝胆病医院医院主业务存储采购项目。
2.2采购内容:存储设备1台。
2.3供货期限:20个日历日 。
2.4预算金额: 27万元。
2.5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的合格产品。
2.6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信誉要求: ①供应商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②供应商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③供应商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今)内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记录;
3.4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它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相关投标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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