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JLSZBHS-2025001
2、项目名称:长春市双阳区双阳河支流河口湿地及生态缓冲带修复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预算:332700元。
5、采购需求: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包括概算复核及对比分析、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控制价的编制、审核咨询业务,项目竣工结(决)算咨询业务及重点工程的施工阶段跟踪服务的咨询业务等,并依法出具相应的成果文件。
6、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完成全部委托的工作内容止。
7、项目地点:位于双阳河三道河子-裴家村(砖瓦窑断面),支流包括大营子河、小营子河、奢岭河、关家河、红旗河、二道湾子河。
8、服务标准:符合国家、省、市有关造价咨询的相关规定等。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执行《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20]46 号)、《吉林省强化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中小企业发展落实举措》(吉财采购〔2022〕478号)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工作能力。
3.2供应商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和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须为供应商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2024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退休人员须提供退休证明材料和现单位签订的聘用 (劳动) 合同。
3.3供应商近年(2022年1月1日至今)至少完成一项类似项目业绩。
3.4供应商应按照《长春市财政局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信用体系建设简化供应商资格条件有关事项的通知》(长财采购[2022]2066号)文件要求在响应文件中提交反映其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保障资金情况的资格条件承诺函,并对资格条件承诺函有关内容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负责。
3.5信誉要求: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存在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详见财库[2016]125号文件),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不得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中存在行贿犯罪情形。
3.6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2月07日至2025年02月12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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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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