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5-210000-61416
项目名称:温室气体清单编制(碳排放强度、非二气体排查、碳足迹管理体系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230000
最高限价(元):230000
001包:
I.温室气体主要排放源基础数据收集与整合
一是完成5个类型温室气体排放数据的测算统计
类型1:能源活动温室气体。
选取化石燃料燃烧、生物质燃料燃烧、煤炭开采和矿后活动逃逸、石油和天然气系统逃逸4类排放源合计60家,按照边界确认、开展数据收集与计算工作。
(1)在企业现场根据实际生产工艺及实际产品加工工序,完成化石燃料燃烧、化石燃料燃烧活动分设备(技术)、静止源燃烧设备、移动源燃烧设备、化石燃料燃烧、生物质燃料燃烧排放源、煤炭开采、矿后活动逃逸、石油和天然气系统逃逸等生产活动过程的温室气体排放源界定工作。
(2)通过实际测试获得不同化石燃料在不同条件下的排放因子数据,计算出各种燃料品种的单位发热量和含碳量各种燃料碳氧化率。
(3)结合实测数据,计算和推理不同生产加工条件下的甲烷和氧化亚氮的排放因子,并推算出需要使用缺省排放因子的条件。
(4)生物质燃料燃烧排放测算部分重点包括秸秆、薪柴等生物质燃料的燃烧量,取秸秆、薪柴、动物粪便、木炭、城市垃圾的热值,牧区动物粪便燃烧量,燃用秸秆的构成(玉米秸、麦秸和其他)等。考虑到生物质燃料燃烧的甲烷和氧化亚氮排放与燃料种类、燃烧技术与设备类型因素紧密相关,此部分将采用设备测算结合公式法,具体计算公式为:
温室气体排放量= E£E(EFxActivity) (1.4) a,b,c/a,b,c
其中EF为排放因子(单位为kg/T)
Activity:为活动水平(单位为T)
a:为燃料品种、b:为部门类型、c为设备类型
类型2:工业生产过程中的温室气体。
选取水泥、石灰、钢铁、电石、己二酸、硝酸、铝、镁、电力设备等生产加工单位,按照实际情况各选取10-20家,合计150家,通过在企业现场实地勘验和查阅资料开展数据收集与计算工作。
(1)确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边界,从组织平面图、组织架构图、财务关系等文件来确定,一般包括组织边界和运营边界两部分内容,组织边界应覆盖组织产生温室气体排放的地理边界。
(2)确定温室气体种类和排放源,受管制的所有温室气体包括CO2、SF6、CH4、N20、HFCS、PFCS,工作人员需对固定燃烧排放、移动燃烧排放、生产过程直接排放、逸散排放、电热或热能使用的间接排放,以及外购电力、热力、冷却蒸汽消耗带来的能源间接温室气体排放和其他间接排放所产生的数据进行归纳整合。其中,工业企业边界内的常规排放源归纳整合范围有:
①静止的设备内部的燃料燃烧,如锅炉、熔炉、涡轮、加热器、 燃烧炉、发动机等;
②运输工具的燃料燃烧,例如汽车、卡车、火车、飞机、船舶等;
③物理或者化学工艺过程中产生的排放,如水泥生产过程中由于煅烧所产生的二氧化碳排放,炼铝过程中的全氟化碳排放等;
④设备的接缝、密封件、包装等产生的有意和无意的泄漏,以及煤堆、废水处理、天然气处理设施等产生的排放。
(3)核算方法的确定,根据企业现场生产状况,一般采取测量法、计算法以及测量和计算相结合的方法进行核算。测量法是通过相关仪器设备对排放设施中温室气体的浓度及体积等进行测量获得温室气体排放量的方法。计算法是指通过已经公布的排放系数或加权平均得出的系数,对边界内的活动数据和相关排放因子之间的计算、物料平衡、使用模型或设备特定的关联等方式获得温室气体排放量的方法。测量和计算相结合法是指计算排放量的某些因子时,通过采用测量数据来计算获得排放量的方法。核算方法结合实际运行状态,按照一定的优先级决定核算方法选择依据。
(4)温室气体排放量的测算,一是仪器直测法对企业持有或者控制的排放源直接温室气体排放进行测量,例如企业持有或者控制的锅炉、熔炉、车辆等产生的燃烧排放,也包括工艺设备以及生产化学品所产生的排放。二是根据企业的采购电力计算产生的温室气体排放量。采购电力是通过采购或者其他方式进入企业组织边界的电力,这部分的排放实际上出现在电生产设施。三是其他间接温室气体排放,例如提炼和生产采购的原材料、运输采购的燃料,以及使用出售的产品和服务所产生的小部分排放。
类型3:农业活动过程中的温室气体。
根据相关统计部门、行业部门、文献发表、专家咨询等数据,选取沈阳、大连、本溪、盘锦、铁岭5个地区统计出包括稻田(单季稻、双季早稻、双季晚稻)甲烷排放、动物肠道发酵甲烷排放、动物粪便管理甲烷和氧化亚氮排放、农用地氧化亚氮排放四个种类,其排放因子可用推荐值,也可用过程模型CH4MOD计算得到。
(1)获取农用地氧化亚氮排放量,需实地验证氮输入量和氧化亚氮排放因子,其中直接排放由农用地当季氮输入引起的氧化亚氮排放,来源包括氮肥、粪肥和秸秆还田。间接排放包括大气氮沉降引起的氧化亚氮排放和氮淋溶径流损失引起的氧化亚氮排放。
(2)动物肠道发酵甲烷排放量,要调取不同动物类型年末存栏量,乘以对应甲烷排放因子得到。由于动物饲养方式分为规模化饲养、农户饲养和放牧饲养,因此在计算动物肠道发酵甲烷排放时,活动因子的采用需要实地勘验,按照当地特性参数计算获得,如果当地无相关实测数据,可以采用定向范围内抽样采集的加权平均数作为排放因子。
(3)动物粪便管理系统甲烷和氧化亚氮排放量,要调取不同动物类型年末存栏量,乘以对应氧化亚氮排放因子得到。其中动物粪便管理甲烷“排放与粪便挥发性固体含量和粪便管理方式所占比例等因素有关,动物粪便管理氧化亚氮排放量与动物粪便氮排泄量和不同粪便管理方式以及所占比例等因素有关,不同动物排放因子需要结合当地管理模式,按照实地抽样采纳的特征性参数计算获得。
(4)农用地氧化亚氮排放量,主要包括直接排放和间接排放两部分,其中直接排放是由农用地当季氮输入引起的排放,需要输入的氮包括氮肥、粪肥和秸秆还田测算出的体量。间接排放包括大气氮沉降引起的氧化亚氮排放和氮淋溶径流损失引起的氧化亚氮排放。
计算农用地氧化亚氮排放活动水平数据需实地调研和走访,统计县或地市级主要农作物面积和产量、畜禽饲养量、乡村人口、施肥土壤有机肥、秸秆还田率以及相关的农作物参数和畜禽单位年排泄氮量,如果能够获得当地较详细的数据可采用区域氮循环模型IAP-N推演法计算农用地氧化亚氮排放量。
类型4:土地利用与林业变化过程中的温室气体。
土地类型按照林地、耕地、牧草地、水域、未利用地和建设用地区分等统计,林业变化按照林地、疏林地、灌木林地、未成林地、苗圃地、无立木林地、宜林地和林业辅助用地划分。此章节主要考虑林地转化为非林地的过程,重点是两种人类活动引起的二氧化碳(CO)吸收或排放暨森林和其他木质生物质生物量碳贮量变化和森林转化碳排放。
(1)森林和其他木质生物质生物量碳贮量变化。
计算由于森林管理、采伐、薪炭材采集等活动影响而导致的生物量增加或减少的碳贮量。其中,“森林”包括乔木林(林分)、竹 林、经济林和国家有特别规定的灌木林;“其它木质生物质”包括不符合森林定义的疏林、散生木和四旁树。
(2)乔木林生物量生长碳吸收估值。
根据森林资源调查数据,获得年份乔木林总蓄积量、各优势树种(组)蓄积量、活立木蓄积量年生长率,通过实际采样测定或文献资料统计分析,获得各优势树种的基本木材密度和生物量转换系数,并计算全省平均的基本木材密度和生物量转换系数,估算本省区市乔木林生物量生长碳吸收量。
(3)竹林、经济林、灌木林生物量碳贮量变化测算。
根据竹林、经济林、灌木林面积变化和单位面积生物量来估算生物量碳贮量变化,过程收集的活动水平数据主要有乔木林按优势树种划分的面积和活立木蓄积量,疏林、散生木、四旁树蓄积量,灌木林、经济林和竹林面积。
类型5:废弃物处理过程温室气体。
城市固体废弃物和生活污水及工业废水处理过程会产生甲烷、二氧化碳和氧化亚氮气体,是温室气体的重要来源。废弃物处理温室气体排放清单包括城市固体废弃物(主要是指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处理产生的甲烷排放量和,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处理产生的甲烷和氧化亚氮排放量,以及固体废弃物燃烧处理产生的二氧化碳排放量。
(1)排放源的界定。
废弃物处理的甲烷排放源包括固体废弃物填埋处理和生活污水处理及工业废水处理。包含化石碳(如塑料、橡胶等)的废弃物焚化和露天燃烧,是废弃物部门中最重要的二氧化碳排放来源。废弃物的能源利用(即废弃物直接作为燃料发电,或转化为燃料使用)产生的温室气体排放,应当在能源部门中估算并报告。固体废弃物处置场所的非化石废弃物和废水处理污泥的燃烧也可以排放二氧化碳,这局部排放是生物成因,应作为信息项。
(2)填埋处理甲烷排放量测算。
结合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相关部门统计的城市固体废弃物产生量、城市固体废弃物填埋量、城市固体废弃物物理成分等数据,通过收集垃圾处理场所相关监测分析数据或有关研究报告,确定排放因子估算固体废弃物填埋处理温室气体排放量。
(3)燃烧处理过程二氧化碳排放量测算。
废弃物处理领域的重要源包括固体和液体废弃物在可控的焚化设施中燃烧产生的二氧化碳排放。燃烧的废弃物类型包括城市固体废弃物、危险废弃物、医疗废弃物和污水污泥,统计数据危险废弃物还应包括医疗废弃物。
此外,废弃物中的矿物碳(如塑料、某些纺织物、橡胶、液体溶剂 和废油)在焚化期间氧化过程产生二氧化碳排放,被视为净排放,应当纳入清单总量中。废弃物中所含的生物质材料(如纸张、食品和木材废弃物)燃烧产生的二氧化碳排放,是生物成因的排放,不应当纳入清单总量中,应当作为信息项记录。
(4)生活污水处理甲烷排放量测算。
生活污水处理甲烷排放时主要的活动水平数据是污水中有机物的总量以生化需氧量(BOD)作为重要的指标,包括排入海洋、河流或湖泊等环境中的 BOD 和在污水处理厂处理系统中去除的 BOD 两部分,个别污水处理厂使用区市特有值,如果无相关实测数据,则使用相应加权平均数进行计算。
二是完成不确定性分析工作
确定各流程中单个变量的不确定性,如活动水平和排放因子数据等的不确定性等,将单个变量的不确定性合并为清单的总不确定性。识别清单不确定性的主要来源,确定清单数据收集和清单质量改进的优先顺序,同时还要认识到统计方面也可能会存在不确定性,如漏算、重复计算、概念偏差及模型估算偏差等。将不确定性分析视为一种帮助确定降低未来清单不确定性工作优先顺序的方法,用实用、科学和完善来分析不确定性值同步应用于不同类别的源排放与汇吸收。
应用误差传递以及蒙特卡罗模型方法以及误差传递公式(加减运算的误差传递公式或乘除运算的误差传递公式),对某一估计值为n个估计值的不确定性采用进行计算。
三是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
质量控制用于评估和保证温室气体清单质量,计划专门聘请包含清单编制人员、气候变化领域专家在内的4~6人负责执行。通过提供定期和一致检验来确保数据的内在一致性、正确性和完整性,确认和解决误差及疏漏问题,将清单材料归档并存档记录,质量保证/质量控制过程和不确定性分析彼此间提供的有价值反馈信息,确定对不确定性水平和清单质量作出贡献的清单估算和数据来源的关键部分。通过计算进行准确性检验,在排放和吸收量计算、估算不确定性、信息存档和报告等环节使用已批准的标准化方法。质量控制活动还包括对活动水平数据、排放因子、其他估算参数及方法的技术评审。
评审结果用于验证清单编制过程中或在完成之后实施的活动和程序的总和,可有助于建立可靠性,通过对不少于500份与其他机构或替代方法编制的清单估算结果进行比较,为排放对比以及同一地区不同年份的对比,记录本地区能源活动温室气体排放数值,形成月度、季度温室气体排放数值清单,为省级能源活动温室气体总量测算提供历史数据记录。
四是形成省级年度温室气体清单
省级清单的编制要具备科学性、规范性和可追溯性,编制方法要科学合理,数据透明,格式与《省级温室气体清单编制指南(试行)》中的质量要求对应、数据需求一致、分析结果可追溯性强,对后续省级温室气体清单按年度更新提供有益指导。清单以书面报告形式呈现,主要识别出温室气体的主要排放源,了解各部门排放现状,预测未来减缓潜力,从而有助于制定应对措施,按需向有关地区提出工作计划和编制方案要求。正式印刷后以省政府名义报送生态环境部气候司,内容包含边界确定的所有行业范围,重要组成部分见下表。
省级温室气体清单内容统计表见采购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至2025年12月31日(以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1.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2.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3.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2
预算金额(元):607000
最高限价(元):607000
002包:
II.二氧化碳排放强度协同管控成效及应对气候工作路径重要性评估
一是二氧化碳排放强度协同管控成效现状分析。
1.“十四五” 期间碳排放强度下降完成情况梳理,提出二氧化碳排放量基础数据整理与相关建议。
(1)能源活动排放数据梳理。
收集辽宁省2020—2024年化石能源消费数据,重点覆盖电力、钢铁、石化、建材等行业。依据《辽宁省碳达峰实施方案》,结合2020年煤炭消费占比为53.7%,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为8.6%,“十四五”单位GDP能耗下降目标为14.5%、碳排放强度下降18%等公开结论,汇集电力行业煤炭消费替代和转型升级的碳排放数据,就如何运用数据理论推动煤电向基础保障性和系统调节性电源并重转型按照计算公式做出数据结论,对已划定禁止煤炭散烧区域和应纳未纳地区的占比率计算散煤替代效应正负进展比率,推算工业生产、交通运输等领域实施清洁能源替代、电能替代散煤、以气代煤等过程协同管控成本,为全省大型热泵、电采暖、电锅炉、双蓄电等以电代煤项目做技术数据支撑。
(2)工业排放过程数据整合。
梳理钢铁、水泥、焦化等重点行业碳排放数据,对照相关能效标杆水平和基准水平,核查企业能效水平。参考相关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结合数据对水泥行业实施错峰生产与协同处置固废的方式做模型推演,通过计算得出优化生产工艺工段,提高水泥窑的热效率。计算焦化行业采用干熄焦技术的降碳效率,计算现行治理能力条件下的余热回收率范围。
(3)生态碳汇能力评估。
测算辽宁地区森林蓄积量不低于3.81亿立方米,覆盖率较2020年同比增量的森林、湿地碳汇量,划定森林区域加强森林资源保护区域,提出森林培育计划概况,对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的可行性做评估,结合碳排放管理数据提出辽河流域退化、湿地修复、辽东山区植树造林等工程碳排放协同治理的碳汇能力正偏移建议。
2.能源与产业结构分析。
(1)能源结构低碳化进展分析。
对比《辽宁省碳达峰实施方案》“到2025年非化石能源装机占比超50%”目标,计算2023年风电、光伏装机及发电量贡献,若煤电占比仍高于50%,需评估煤电“三改联动”进度。统筹电力、国土、气象、地质、生态等数据资源,深化光伏、风电资源调查用于强化新能源用地、用海等要素保障。对生物质能、抽水蓄能电站推广应用进行测评,对相关单位提出再生能源电力消纳保障机制。
(2)产业结构转型可行性分析。
结合辽宁省六大高耗能行业占规上工业能耗百分比的公开数据,按照《辽宁省碳达峰实施方案》中关于绿色转型部分的措施采纳程度,评估钢铁、石化等行业绿色转型成效。重点是分析钢铁行业采用全废钢电炉冶炼技术在降碳工作中带来的收益,就绿色工厂、绿色产品、绿色工业园区和绿色供应链的创建等方面举措实施情况,对石化行业推进减油增化转型,调整产品结构,减少炼油产能等方面增收降碳效益进行正负偏移评估。
二是政策对标暨国家要求与辽宁省完成情况评估。
1.约束性指标刚性考核进度评估。
(1)碳排放双控制度衔接进度评估。
对照《加快构建碳排放双控制度体系工作方案》,开展碳排放数据的统计和分析工作,对辽宁省建立省级碳排放预算管理制度编制情况提出建议,建议内容包括历史碳排放量核算、碳排放预测、碳排放权分配原则和方法通过计算公式或模型估算法将碳排放总量范围按照不同档次纳入考核,为积极推进省级碳排放预算管理制度的建立提供制度建设保障。
(3)如期完成国家目标能力测评。
梳理“十四五”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下降率、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森林蓄积量等目标进度,评估能否如期完成国家目标。若单位GDP能耗下降率未达目标,分析政策制度、技术应用等各方面原因,以节能改造项目滞后为例,如资金投入方向不明、技术推广进度缓慢等。指出需要在哪些环节加大对节能改造项目的资金支持力度,出台优惠政策,鼓励企业实施节能改造项目。
2.制度与市场机制评估。
(1)节能审查与管控成效评估。
检查高能耗单位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关于节能审查实施办法执行情况,按照“两高一低”项目准入门槛要求,结合能耗比例和在线监测数据,对重点用能单位进行节能成效评估,掌握重点用能单位的能源消耗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能源浪费问题。
(2)全国碳市场参与度积极性评估。
对发电企业近年来履约情况进行总结,依据相关方案对相关钢铁、水泥、铝冶炼行业企业纳入碳市场前期准备工作做材料收集梳理工作,根据收集整理数据就如何推进相关行业企业按期履约提出对策,根据专家团队能力适时组织开展培训工作。
三是目标性任务未完成进度存在问题的梳理及目标完成所需条件的识别,分区域领域碳排放控制成效与不足分析。
1.化石能源与高能耗矛盾分析指标缺口与结构性矛盾分析。
(1)能源结构依赖化石能源现状。
若2023年煤炭消费占比仍高于50%,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未达目标,需识别可再生能源项目审批、电网消纳等瓶颈。说明电网建设,优化电网调度,发展储能技术,提高新能源消纳能力提升的注意事项,指出可再生能源项目审批中的用地、用海限制问题,加快项目建设进度。
(2)高耗能行业转型滞后情况。
若钢铁、水泥、铝冶炼行业能效标杆水平达标率低于目标,分析技术改造资金不足、落后产能淘汰缓慢等问题。分析落后产能淘汰进展程度,提出依附政策对策,实施技术改造。突出有针对性地加大对高耗能行业技术改造的资金支持力度方法,引导企业采用先进的节能技术和工艺。
2.减排成效比对及制度技术短板分析。
(1)碳排放监测能力不足原因及对策。
提出需完善监测体系建设的建议,内容包括加强温室气体观测站网建设,扩大监测范围,提高监测精度,建立省级碳排放数据监管平台,实时掌握重点企业的碳排放数据等内容。
(2)低碳技术应用能力评估。
对比《辽宁省科技支撑碳达峰碳中和实施方案》,若CCUS、氢能炼钢等示范项目未落地,需识别资金、产业链协同等障碍,指出加大对低碳技术研发的资金投入的必要性,联合相关单位建立低碳技术研发联盟,整合各行业的技术资源,共同开展低碳技术的研发和应用工作。做年度工作重点与措施路径规划设计得出辽宁省2020-2023 年应对气候变化工作成效评估 ,指出控制碳排放强度工作的建议。
四是2025—2026年工作重点与措施路径规划设计及碳排放强度目标完成情况关键驱动因素分析。
1.能源结构深度调整方向评估。
(1)可再生能源替代工程。
按照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每年提升1个百分点为基点,对风电和光伏项目的投资和建设力度进行评估,对辽西北风能和太阳能资源丰富的地区规划建设百万千瓦级风光储基地节能降碳能力做测算。
(2)煤电转型与淘汰。
对供电煤耗>300克标准煤/千瓦时机组做统计,按照煤电“三改联动”制度,评估2025年煤电装机占比降至45%以下可行性,就如何提高煤电机组的能源利用效率和灵活性,提出针对性建议。
2.工业领域节能降碳现状分析。
(1)高碳行业超低排放改造情况。
按照钢铁行业2025年80%产能完成超低排放改造,水泥行业实施错峰生产与协同处置固废,菱镁行业推广电熔镁窑炉智能化相关要求,对相关企业制定的详细的改造计划,采用先进的生产工艺和设备情况进行分析,提出水泥行业实施错峰生产、协同处置固废提高资源利用效率,菱镁行业电熔镁窑炉智能化技术,降低能源消耗和碳排放相关建议。
(2)绿色制造示范评价。
对参与2025年重点行业能效标杆水平达标率超40%的鞍山钢铁氢能炼钢、盘锦石化绿电制氢等示范项目建设情况进行测评,提出推动工业领域的绿色制造建议。
3.碳市场与考核机制创新情况分析。
(1)碳市场扩容与履约。
2025年钢铁、水泥、铝冶炼行业正式纳入全国碳市场,梳理辽宁企业数量、基本情况,为企业应对核查、履约提出建设性意见。推动省内林业碳汇行业自愿减排项目进入全国碳市场,就如何鼓励企业和社会资本参与林业碳汇项目的开发和建设提出建议。
(2)碳排放双控考核机制与数据库建设。
说明若将碳排放强度下降率纳入地方政府绩效考核,权重≥25%的必要性和可行性,配合省厅制定碳排放双控考核办法,明确考核指标和考核方式,目标为促使地方政府更加重视碳排放控制工作,采取有效措施降低碳排放强度。
4.生态碳汇能力提升展望。
(1)国土绿化工程。
计算辽河流域10万亩退化湿地修复,辽东山区植树造林50万亩,森林覆盖率24.5%等重点辽河流域退化湿地修复工程的碳汇能力。
(2)农田土壤固碳
结合农业农村部门数据,对秸秆还田率超85%,耕地土壤有机碳含量提升0.1%,改善土壤质量等方面能否起到提高农业生态系统碳汇能力作用做测评。
5.科技与资金保障研究。
(1)技术攻关。
探讨设立“绿色低碳技术研发基金”制度用于支持CCUS、氢能储运等关键技术攻关的可行性。
(2)资金筹措。
论述“碳中和债券”项目发行及应用成果,探索EOD模式对吸引社会资本参与生态环境治理和低碳产业发展的前景。
五是确定保障措施。
(1)政策保障。
推动《辽宁省应对气候变化条例》研制,修订《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加强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节能审查,严控“两高一低”项目。推动《辽宁省应对气候变化条例》研制工作,为二氧化碳减排和碳排放强度协同管控提供政策保障。
(2)监管强化。
提出省级碳排放数据监管平台建设途径,解读实施重点企业月度存证和技术审核方法,对碳排放数据进行统计和分析。
(3)公众参与
总结开展“低碳城市”试点建设依据,推广沈阳“居民碳账户”经验,参与省厅组织的“全国低碳日”宣传,提高公众对气候变化和低碳生活的认识和理解。
六是项目成果暨《辽宁省2020—2023年应对气候变化工作评估报告》编制
1.报告定位与目标
本报告通过系统评估辽宁省2020—2024年应对气候变化工作成效,识别关键问题与短板,提出2025年及未来工作路径,为完成“十四五”碳排放强度和总量控制目标、推动绿色低碳转型提供决策依据。
2.评估报告大纲
第一章 前言
1.1 编制背景
全球及国内碳达峰碳中和政策要求;
辽宁省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的重要性与紧迫性。
1.2 评估范围与期限
时间范围:2020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
空间范围:辽宁省全域,重点覆盖14个地级市及电力、钢铁、石化等重点行业。
1.3 编制依据
《辽宁省碳达峰实施方案》
《辽宁省“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
《辽宁省科技支撑碳达峰碳中和实施方案(2023—2030年)》
《辽宁省“十四五”能源发展规划》
国家及地方相关统计标准、技术规范
第二章 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现状评估
2.1 碳排放数据治理成效
能源活动排放:2020—2023年煤炭消费占比变化、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
工业过程排放:钢铁/水泥行业能效达标率、超低排放改造进度;
生态碳汇:森林蓄积量、湿地修复工程固碳量。
2.2 能源与产业结构调整进展
2.2.1 能源结构低碳化
非化石能源装机:风电/光伏装机容量;
煤电转型:供电煤耗>300克/千瓦时机组淘汰率、“三改联动”完成率。
2.2.2 产业结构转型
高耗能行业能耗占比:六大高耗能行业占规上工业能耗;
绿色制造示范:全废钢电炉冶炼比例、石化“减油增化”项目投资进度。
2.3 政策与市场机制执行情况
2.3.1 约束性指标落实
“十四五”单位GDP能耗下降率、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目标进度;
森林蓄积量目标进度。
2.3.2 制度建设
节能审查执行率、节能监察覆盖率;
全国碳市场参与度:发电企业履约率、钢铁行业数据治理进度。
2.3.3 资金与技术保障
节能改造资金投入、低碳技术研发投入强度。
第三章 关键问题与挑战分析
3.1 指标缺口与结构性矛盾
能源结构:煤炭消费占比、弃风弃光率;
产业转型:钢铁/水泥行业能效标杆达标率;
生态碳汇:森林蓄积量缺口、湿地碳汇稳定性。
3.2 制度与技术短板
监测能力:省级温室气体观测站网覆盖率、在线监测数据误差;
技术应用:CCUS/氢能炼钢示范项目落地率、低碳技术产业链协同度。
3.3 实施机制障碍
资金瓶颈:节能技改资金缺口率、可再生能源项目融资成本;
政策执行:碳排放总量管控尚未纳入考核、“两高一低”项目准入把关不严、违规项目占比。
第四章 2024—2025年工作路径与措施
4.1 能源结构深度调整行动
可再生能源替代:2024—2025年新增风电/光伏各600万千瓦,建设辽西北风光储基地;
煤电转型:2024年底前淘汰300克/千瓦时以上机组(300万千瓦),2025年煤电装机占比≤45%。
4.2 工业领域碳减排攻坚
超低排放改造:钢铁行业2025年80%产能完成改造,水泥行业错峰生产120天/年;
绿色技术示范:鞍山钢铁氢能炼钢(10万吨/年)、盘锦绿电制氢(5万吨/年)项目投产。
4.3 碳市场与考核机制创新
市场扩容:2025年钢铁/水泥行业纳入全国碳市场,林业碳汇CCER交易量≥500万吨;
考核强化:制定《碳排放双控考核办法》,考核权重≥25%,实行“季度预警+年度问责”。
4.4 生态碳汇提升工程
国土绿化:2024年修复辽河流域湿地10万亩、植树造林50万亩,森林覆盖率达24.5%;
农田固碳:2025年秸秆还田率>85%,黑土地保护性耕作面积扩大至3000万亩。
4.5 保障体系建设
政策保障:2024年启动《辽宁省应对气候变化条例》制定,修订《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
监管能力:2025年建成省级碳排放数据监管平台,实现重点企业在线监测全覆盖;
资金技术:设立10亿元绿色低碳研发基金,推广EOD模式、发行碳中和债券。
第五章 结论与展望
5.1 主要结论
2020—2023年辽宁省应对气候变化工作取得阶段性进展,但能源结构、产业转型等瓶颈仍需突破。
5.2 展望
明确2024—2025年为“攻坚期”,需以能源替代、市场机制、技术创新为核心抓手,确保“十四五”目标如期完成。
附件:
1. 辽宁省2020—2023年碳排放数据统计表
2. 重点行业能效对标表(2023年)
3. 可再生能源项目清单(2024—2025年)
4. 政策文件汇编(国家及地方相关法规、规划)
3.报告应用
本报告成果将作为辽宁省生态环境厅、发改委等部门制定年度工作计划的依据,同时为各行业企业低碳转型提供技术路径参考,推动形成“政府主导、企业主体、社会参与”的应对气候变化工作流程。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一年内(以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1.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2.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3.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3
预算金额(元):294000
最高限价(元):294000
003包:
Ⅲ.非二氧化碳气体(甲烷)排放源基础数据收集与治理能力提升评估
目的是梳理甲烷排放源、核算排放量,形成《辽宁省年度甲烷排放清单报告》。主要工作内容是企业核算边界(含场所、设施)、排放源类型(能源活动、农业、废弃物处理等)以及未来约束性指标方向的确立,按照以下几方面开展。
一是甲烷气体排放的现状核准与数据整合
应用分层抽样、空间插值法、相关分析等统计学方法,抓取关键变量的原始记录与行业汇总统计量,系统获取农业活动、能源消费及废弃物处理等环节的甲烷排放源基础数据,构建完整、一致的区域甲烷排放基础数据库。
二是按行业确定数据来源
基于统计学原理设计标准化的数据采集流程,重点包括:运用分层抽样设计确定能源领域煤矿类型及煤炭开采运输的关键监测点;在农业领域设计科学的抽样框进行畜禽存栏量统计、粪便处置方式调查,并利用回归分析等方法预测水稻种植面积与产量;对废弃物领域采用时间序列分析建立垃圾填埋量台账,并应用统计质量控制方法确保污水COD排放量和去除量数据的准确性与可比性。
三是排放量核算,数据汇总与分析
应用Emissions from solid waste disposal sites、LandGEM等模型工具核算废弃物领域的排放量;应用Tool to determine project emissions from flaring gases containing methane、ADM1 等模型工具核算能源领域的排放量;在模型输入数据处理中应用统计降噪、异常值检测技术,对核算结果进行蒙特卡洛模拟等不确定性分析;运用主成分分析、聚类分析、时间序列模型等统计方法识别各行业排放趋势、关键驱动因子及空间分布模式。
四是成果报告编制并形成甲烷气体清单数据汇编
运用包括汇总统计量、频数分布在内的描述性统计方法,以及空间分布图、趋势图、箱线图等可视化技术,对清单数据进行系统汇总、分析与呈现;通过假设检验、置信区间等统计推断方法和多元统计分析识别关键排放源与影响因素,科学提出重点领域减排路径;编制《辽宁省年度甲烷排放清单报告》,并建立包含数据来源、方法学、不确定性说明的结构化数据框架与统计元数据体系,确保清单数据汇编具备完整的统计索引、可追溯性与可应用性。
五是结果应用
在《辽宁省年度甲烷排放清单报告》中,系统运用多变量统计分析、结构方程模型等方法,深入分析甲烷排放管控与污染物之间的协同控制关系与趋势;应用回归分析、空间自相关分析等技术挖掘数据间的关联规律,构建预测模型,并进行统计显著性检验,确保分析结果科学可靠、可追溯、可直接应用于环境政策优化与减排策略制定。
一、资料调研工作阶段。
建立覆盖辽宁省甲烷主要排放源的标准化数据采集体系,精准识别排放源、获取活动水平数据与排放因子,为后续核算提供高质量基础数据。
(1)明确调研对象。
行业覆盖:
——能源领域:煤矿(露天/井工)、油气开采、输配系统。
——农业领域:规模化养殖场、水稻种植区、粪污处理设施。
——废弃物领域: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水处理厂、有机废物处理设施。
职能部门:省/市生态环境局、农业农村局、能源局、住建部门(废弃物管理)等。
(2)重点方向。
| 方向 |
具体内容 |
| 排放源识别 |
能源:矿井瓦斯逸散、燃气管道泄漏、火炬燃烧不完全。农业:反刍动物肠道发酵、粪污厌氧分解、稻田淹水发酵。废弃物:填埋场降解、污水处理厌氧池。 |
| 活动水平数据 |
煤炭年开采量、油气产量。畜禽存栏量(分畜种)、水稻种植面积与轮作模式。垃圾填埋量(分区域)、污水处理厂进水量与污泥量。 |
| 排放因子确定 |
结合煤矿瓦斯涌出系数、水稻CH4排放系数等本地化参数确定。通过文献综述、IPCC指南模型模拟、实测数据校准获取。 |
(3)数据记录与反馈。
记录字段包括:数据来源(企业/政府)、采集时间、地理坐标、计量单位、监测方法、责任人等。
(4)分层抽样核查执行。
| 领域 |
抽样设计 |
技术方法 |
| 能源 |
按煤矿类型(井工/露天)、产能分层抽样。抽取运输枢纽、管道枢纽作为关键监测点。 |
空间分层抽样+GIS热点分析 |
| 农业 |
按养殖规模(大型/中小型)、畜种(牛/猪/禽)分层。水稻区按种植模式(单季/双季)分区抽样。 |
回归分析预测面积产量+抽样框动态调整 |
| 废弃物 |
填埋场按运营年限、处理规模分层。建立月度填埋量时间序列数据库。 |
时间序列分析(ARIMA模型) |
| 总量控制 |
总样本量≥200家,覆盖各领域主要排放源类型(同比与省内各领域企业数量)。 |
|
(5)确定核查方法与证据收集。
1)数据质量保障:
| 数据质量保障方法 |
核心内容 |
| 数据逻辑校验 |
预定义规则验证:在数据采集模板中嵌入量程合理性、单位一致性、时间连续性等逻辑校验规则。 |
| 统计波动监测 |
过程稳定性分析:应用X-bar控制图监测企业月度数据波动,识别超出自然波动范围(±3σ)的数据点:计算企业历史12个月数据的均值(μ)与标准差(σ);若新数据点落在μ±3σ外,标记为“待复核项”并通知企业补充说明。 |
| 协作式数据修正 |
企业说明需包含:数据产生背景、波动原因佐证;多源比对采用政府统计年鉴、行业公报等第三方数据。 |
二、数据汇总与分析。
验证排放数据可靠性,量化结果不确定性,支撑清单报告科学性。
(1)排放量核算。
| 领域 |
核算方法 |
数据处理 |
| 废弃物 |
LandGEM模型;IPCC固体废弃物模型。 |
移动平均法降噪;箱线图法剔除离群值。 |
| 能源 |
ADM1模型;火炬燃烧计算工具。 |
数据标准化;多重插补补全缺失值。 |
| 农业 |
IPCC Tier 2方法。 |
ARIMA模型修正季节性波动。 |
(2)不确定性分析。
方法:
——蒙特卡洛模拟:生成排放量95%置信区间;
——敏感性分析:识别水稻面积、养殖规模等关键驱动因子;
重点控制对象:
| 来源 |
不确定性 |
应对措施 |
| 小型养殖场 |
>10% |
增加本地化实测数据 |
| 垃圾填埋降解 |
5%~8% |
补充渗滤液监测 |
(三)成果报告编制
(1)编写《辽宁省年度甲烷排放清单报告》。
核心内容:
——描述性统计:汇总统计排放量、频数分布分析;
——可视化呈现:空间分布图、排放趋势图、箱线图;
——统计推断:通过假设检验、置信区间识别关键排放源;
——减排路径:基于多元统计分析提出重点领域控制方案;
附件要求:
——结构化数据框架(含核算方法、不确定性说明);
——统计元数据体系(确保可追溯性);
——质量控制记录文档。
(2)数据存档。
电子档案:
——存储PDF格式报告及原始数据扫描件;
——建立包含统计索引的数据库;
纸质档案:
——完整保存《核查记录表》等原始文档;
——存档期限≥5年。
(3)制定质量控制机制。
1)三级审核制度:
企业自核→市级生态环境部门联合专家组初核→省级专家组终核。
2)技术评审:
邀请行业专家对核查数据逻辑与方法技术合规性评审。
3)动态更新:
——实时导入企业月度数据;
——按季度生成趋势分析简报;
——持续完善质量控制框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至2025年12月31日(以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1.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2.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3.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4
预算金额(元):582000
最高限价(元):582000
004包:
IV.辽宁省产品碳足迹管理体系能力建设
本方案中的碳足迹项目研究将结合二氧化碳、非二气体、协同管控理论依据,对产品生产、活动或其“生命周期”内直接或间接产生的二氧化碳及其他温室气体排放总量进行度量分析。以辽宁省产品碳足迹管理体系能力建设为核心,重点覆盖鞍山、营口、丹东、抚顺4个试点城市,聚焦区域特色行业及产品全生命周期管理。工作方向以“数据驱动、技术闭环、动态优化”为原则,构建涵盖数据采集、模型推演、认证追踪的技术体系,并结合辽宁省气候特征、产业结构和资源禀赋,推动碳足迹管理的精准化、标准化与本地化,为全省工业绿色低碳转型提供系统性支撑,重点工作内容有三点。
1.构建顶层设计与配套指引体系。以国家《关于建立碳足迹管理体系的实施方案》为根本遵循,结合辽宁省产业结构、能源禀赋等实际情况,制定差异化碳足迹试点总体框架与实施路径。同步编制《辽宁省碳足迹管理体系试点建设实施方案》,明确试点工作的总体目标、重点任务、实施步骤及保障机制,并配套编制操作工作手册,为方案落地提供标准化、流程化的执行指引。
2.数据库与核算体系构建。 数据库与核算体系构建。围绕省内重点行业及其核心产品,系统汇聚能耗、原材料投入与运输等关键数据,建立可持续扩展的碳足迹因子库;开发适配区域特征的重点产品LCA核算模型,实现本地化碳足迹智能计算,并一键输出符合国内外合规要求的报告。
3.减排评估与产业协同。以全生命周期管理为核心,通过绘制供应链碳足迹可视化路线图,聚焦原材料开采与获取、生产制造、仓储物流、产品使用、废弃回收处理五大阶段,明确各环节碳排放核算边界与数据来源,呈现各节点排放强度与占比;同时结合行业基准水平与企业实际排放数据,采用情景分析模型预测技术升级、能源替代、流程优化等不同减排方案的潜力,形成减排效果评估清单,并筛选排放规模大、减排空间显著的企业建立高潜力企业名录,为产业绿色技改实施优先级排序提供数据支撑。
项目预期实现目标有4项。
1.完成《辽宁省碳足迹管理体系试点建设实施方案》与配套指引文件编制;
2.集成覆盖辽宁省重点行业重点产品碳足迹因子库并建立可视化本地核算模型;
3.形成减排效果量化评估报告与高潜力企业清单,支撑重点行业精准降碳;
4.制定符合国际标准、适配辽宁重点产业特征的碳足迹核算方法学。
按照顶层设计指引、数据库创建、量化评估、指南制定的工作步骤,具体工作内容如下。
一、政策对标与试点框架设计
1.以国家《关于建立碳足迹管理体系的实施方案》为根本遵循,系统梳理辽宁省钢铁、菱镁制品、装备制造等重点产业结构及能源禀赋特征,明确差异化试点方向。
2.结合区域产业布局,制定碳足迹试点总体框架,划分行业分类试点、区域集中试点等类型,细化“试点启动-全面实施-评估推广”三阶段实施路径。
3.组织政策研究、行业专家开展论证,衔接国家碳足迹管理要求与辽宁实际,形成框架与路径的修订完善意见。
二、核心方案与配套指引编制
1.依据试点框架编制《辽宁省碳足迹管理体系试点建设实施方案》,明确3-5年总体目标、分行业重点任务及资金、技术等保障机制。
2.配套制定操作工作手册,拆解方案落地流程,规范数据提报、核算校验等关键环节操作标准,明确各参与主体职责边界。
三、碳足迹因子数据库建设
(1)构建本底数据库与特色计算模型。系统性整合省内重点行业(尤其是钢铁、石化、装备制造等试点领域)的全维度基础数据,包括能源消耗种类、核心生产工艺流程、原材料供应链及运输物流网络。该过程需深度融入辽宁特有的寒温带气候条件、重工业集聚的产业结构及滨海生态资源禀赋,通过定制化开发高精度碳足迹计算模型,确保模型本土化适用性。
(2)建设全生命周期因子库。在数据资源与计算模型基础上,严格遵循生命周期评价(LCA)方法论,对产品从原材料开采、生产加工、流通消费到废弃回收的全链条进行碳足迹因子计算,并通过多源数据交叉验证与蒙特卡洛模拟等不确定性分析手段确保因子科学性。最终建成覆盖辽宁省重点产品碳足迹因子库。
四、减排评估与产业协同推进
1.绘制供应链碳足迹可视化路线图,标注各环节排放强度与占比,识别高排放节点并建立台账。
2.采用情景分析模型,模拟技术升级、能源替代等方案的减排量、成本及回收期,形成评估清单,筛选高潜力企业名录。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一年内(以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1.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2.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3.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件及辽宁省财政厅辽财采〔2021〕153号文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11月06日21时00分至2025年11月14日00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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