询 价 公 告
询价编号:CRCC-18WZJC-2025-XJ-340
公司:
因中铁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樟树至吉安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A2标项目经理部施工需要,项目拟采购一批矿粉及聚酯玻纤布
一.工程概况
1.本标段线路全长25Km,起止桩号K23+000~K48+000。路线走向基本为南北走向,位于渝水区南安乡、峡江县仁和镇、戈坪乡、巴邱镇与罗田镇境内。线路涉及新余市渝水区和吉安市峡江县两个行政区域,其中渝水区境内约5Km,峡江县境内约20Km。标段起于南安乡槎沅头西面,经丁家山、东陂岗、店前,跨店前至舍下公路,经仁和镇园洲上、戈坪乡利坑、小坑、审陂,跨县道X724,经水东坑、清江下,跨盘龙江,经良石、巴邱镇两眼桥、蛟岭、修园,跨省道S434设峡江互通与其相接,经杜家,终于罗田镇新屋下东侧。采购资金已落实,现对项目所需土工布进行公开询比价采购。
二.物资需求表
1.需求表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质量标准 |
单位 |
需求量 |
到货地点 |
运输方式 |
包件号 |
含税总价最高限价 |
1 |
聚酯玻纤布 |
200g |
符合国家标准 |
平方米 |
11000 |
江西省吉安市峡江县戈坪乡(采购人指定工地) |
乙方负责将货物汽运送到甲方的指定地点。 |
TGB-01 |
2.9元/㎡ |
2 |
矿粉 |
<0.6mm |
符合国家标准 |
吨 |
6000 |
KF-01 |
165元/吨 |
三.有关要求:
1.报价资料要求:报价函、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近2年供货业绩(同类工程或国家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生产许可证(如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如有)、资质证书(如有)。
1.1.报价函:必须按照采购方提供的样表格式进行编制报价,详见报价资料。若报价单位未按附表编制报价,视为报价函无效。
1.2.营业执照:营业范围需涵盖询价物资种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生产商或经销商。经销商须提供生产商出具的授权代理证明。
2.物资报价为货物的到站总价,包含但不限于材料费用、安装费、加工费、试验费、包装费、装车费、运杂费、服务费、售后服务费等,买方不再支付其他费用,必须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抵扣的税额在报价表中单列。
3.表中数量为暂定数量,结算数量以实际验收数量为准。
4.货物验收方式:土工布实际检尺数量验收,矿粉实际过磅数量验收。
5.质量要求:见技术规格书。
6.交货期限:计划收货时间:2025年11月20日。具体时间待确定供应商后,可以再进一步沟通明确。
7.交货地点:江西省吉安市峡江县戈坪乡(采购人指定工地)。
8.货款结算支付方式:
8.1.支付方式:银行转账、承兑汇票、铁建银信或其他金融产品,采用以上金融产品及票据支付的,票据期限不超过6个月,如需贴现的贴息费用双方友好协商承担。
8.2.1货款支付比例:乙方在甲方付款前应履行以下提供义务:1、双方签认供货单、对账单、结算等合同履行事实材料;2、与对账金额或结算金额等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3、所供货物的产品合格证书、检验资料、权属证书等材料;4、收款账户信息或收款人授权委托书等。
付款方式:甲方每三个月向乙方支付当期计价费用的80%,待工程结束六个月后,甲方向乙方支付材料款至95%,剩余5%作为材料质保金,所有结算及余款均不计利息。
9.报名时间2025年11月07日17:00至11月10日17:00,报价揭示时间2025年11月11日17:00,请各供应商务必于报价揭示时间前上传报价文件,如过时将无法上传,报价将作废。报价有效期:至合同签订之日截止。
10.请严格按照要求报价,不符合要求视为无效报价。
11.其他要求:附带合格证、检测报告、质保书等质量证明文件。
三.报价资料投递:
报价人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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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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