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50982]ZMT[XJ]2025001
项目名称:福建省福鼎职业中专学校食堂餐厅吊顶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760,000.00元
采购包1(福建省福鼎职业中专学校食堂餐厅吊顶采购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760,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760,000.00元
询价保证金: 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
| 1-1 | A02121300-标准物质 | 标准物质 | 1(批) | 否 | 详见招标内容 | 760,000.00 | 工业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5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本招标文件未列明但供应商所投产品属于国家强制性要求或认证(包括3C、节能、信息安全产品等)的,投标人须提供所投产品满足国家强制性要求(或认证)的承诺函或相应证书,并对其真实性负责,承诺函格式自拟。。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节能产品:按照最新一期节能清单执行
环境标志产品:按照最新一期环境标志清单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