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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川区】 国网重庆永川供电公司高新区供电服务中心用房
国网重庆永川供电公司高新区供电服务中心用房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国网重庆永川供电公司高新区供电服务中心用房已由重庆市永川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重庆市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2502-500118-04-01-499791)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国网重庆市电力公司永川供电分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国网重庆市电力公司永川供电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永川区中山路街道祥龙路A3-6-1-3/05地块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本项目拟建供电服务中心用房,项目总建筑面积4825㎡,建筑高度:19.20米,结构形式:框架结构,地下1层,地上4层,一层层高4.80米,二层层高6.00米,三、四层层高4.20米。其他详设计施工图纸内容

2.3 本项目工程总投资金额:1980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1095.96万元

2.4 招标范围:国网重庆永川供电公司高新区供电服务中心用房包括但不限于土建工程、装修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消防工程以及配套设施等设计施工图所示全部内容,以及本项目招标期内招标人发布的澄清(答疑)及修改(补遗)技术交底等内容,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工程量清单为准。        

2.5 工期要求:36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要求:24个月

2.6 标段划分(如有):  /

2.7 其他:  /

3.政府采购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1.2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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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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