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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油田重庆天然气事业部2025-2027年气田水处理项目(二)

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浙江油田重庆天然气事业部2025-2027年气田水处理项目(二)

项目编号:ZY25-SH10-FW1622/ZB-CQSYB-2025-015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浙江油田重庆天然气事业部2025-2027年气田水处理项目(二)已由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油田分公司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浙江油田分公司重庆天然气事业部,资金来自成本(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油田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背景概况

浙江油田公司重庆天然气事业部在重庆市永川区、璧山区、江津区、铜梁区、大足区及四川省泸州市泸县、合江县等矿权区内开展天然气勘探工作,目前正常生产井53口,随着勘探认识不断加深,后续将会新增生产井。目前气田水日产水量约2100方,主要外送共享共建或污水厂合规处置。按照全年产水量预测,2026年日均产水约3400方,现有处理单位无法满足最大处理需求。为保障大安区块气井生产时率,确保全年产销任务完成,气田水合规处置极为关键。现需对该区块生产井及后续完成页岩气井压裂返排液和试采产出气田水进行处理,气田水包括钻井废水、压裂返排液、试采气田水及井场其他污水,暂定需要处理气田水合计工作量约为20万方(以实际为准)。根据勘探开发实际情况,为满足返排试采生产需要,需将所产气田水送交污水厂处理并合规处置。为了保证环保达标,需专业服务队伍对气田水处理进行日常管理,为此,我部再次组织开展大安区块气田水处理项目招标,保证气田水水质达标后合规处置。本项目采用框架招标方式,定商、定价(单价)、不定量。

2.2 服务内容及工作量

对重庆天然气事业部在重庆市永川区、璧山区、江津区、铜梁区、大足区及四川省泸州市泸县、合江县等招标人矿权区生产井及后续完成页岩气钻井压裂返排液和试采产出气田水进行处理。主要包括钻井废水、压裂返排液、试采气田水及井场其他污水的处理及合规处置,预估工作量约为20万方。本项目招标人不保证最低工作量,具体处理水量以实际发生为准。

2.3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2027年6月30日。

2.4 服务地点:重庆市永川区、璧山区、江津区、铜梁区、大足区及四川省泸州市泸县、合江县等招标人指定地点。

2.5 招标范围:浙江油田重庆天然气事业部2025-2027年气田水处理,包括重庆天然气事业部所有平台钻井废水、压裂返排液、试采气田水及井场其他污水的处理及合规处置;招标人属地内的预沉淀处理、装车、拉运等由招标人负责。

2.6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

3.1.1 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的扫描件或复印件。

3.1.2 投标人(联合体牵头人和污水处理厂)须具有排污许可证,且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平台(网址:https://permit.mee.gov.cn/permitExt/defaults/default-index!getInformation.action)状态正常。须提供证书扫描件(或复印件)和“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查询截图。

3.1.3 污水处理厂(终端处理厂)应取得具有油气井气田水或返排液污水处理设施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或属地生态环境部门出具的环境影响报告批复或行政审查意见,批复或意见应同意油气井气田水或返排液处理。须提供环境影响报告和批复(或审查意见)的扫描件或复印件

3.2 财务要求

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企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关、停、并、转状态。投标人须提供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扫描件或复印件(如分公司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所属分公司视同提供);投标人成立时间晚于上述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年度的财务状况表。

3.3 业绩要求

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至少具有1项污水处理项目业绩。

注:须提供以投标人名义与项目业主签订的有效业绩合同和工作量签认单(或项目业主出具的签字盖章的验收证明材料)的扫描件或复印件,业绩统计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4 信誉要求

①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②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③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查询无行贿犯罪。

④开标当日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⑤开标当日投标人未被纳入集团公司级或招标人本企业级“三商”黑名单(以*公示信息为准)。

3.5 人员要求

3.5.1 项目负责人:至少1人。具有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具有污水处理相关工作业绩。须提供身份证、考核合格证书和工作业绩证明材料(合同或业主方出具并盖章的业绩材料,须体现人员姓名,统计时间以证明材料时间为准)的扫描件或复印件。

3.5.2 专职技术人员:至少1人。具有应用化学或环境工程专业大专或以上学历;环境工程类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具有工业污水处理相关工作业绩。须提供身份证、毕业证书、职称证书和工作业绩证明材料(合同或业主方出具并盖章的业绩材料,须体现项目人员姓名,统计时间以证明材料时间为准)的扫描件或复印件。

3.5.3 安全环保管理人员:至少1人。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具有安全环保管理工作业绩。须提供身份证、工作业绩证明材料(合同或业主方出具并盖章的业绩材料,须体现项目人员姓名,统计时间以证明材料时间为准)的扫描件或复印件。

3.5.4 其他人员:不少于3人,至少包含现场负责人1人、调度人员1人、资料员1人。须提供人员清单、身份证的扫描件或复印件

3.5.5 以上人员需为投标人自有人员。须提供劳动合同或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月的社保缴费证明,证明材料应是社保机构出具的缴纳清单或证明,加盖社保机构单位印章,印章清晰可辨(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明材料和聘用合同,无需提供社保缴费证明)。

3.5.6 投标人需承诺中标后,将拟投入人员各项资料报招标人审核,相关人员在服务期间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得随意更换;若招标人同意更换,更换人员资格要求不得低于中标承诺。须提供承诺书

3.6 其他要求

3.6.1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3家(含)。联合体投标需满足以下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4)联合体应授权牵头人代表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领导与协调工作,并应当向招标人提交由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法定代表人共同签署的授权书;

5)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6.2 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3.6.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6.4 投标人须承诺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未发生过较大及以上的环境污染环保事故。须提供承诺书

3.6.5 投标人须承诺中标后及时配合招标人办理浙江油田分公司市场准入和HSE准入,并按照招标人及其上级主管单位要求及时取得有效资质和准入,否则招标人将不予签订合同,投标人也不得实际发生项目履行行为,同时招标人将按中标候选人排名顺序重新选择中标人。(已办理准入的无需承诺)。

3.6.6 投标人须具备可处置钻井废水、压裂返排液、试采气田水及井场其他污水的设施,至少具有每日处置500方压裂返排液的能力,并承诺每天预留500方处理量用于接纳本项目来水。须提供承诺书

3.6.7 投标人需承诺气田水处置过程中严格按照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地方环保主管部门的工作要求,保证项目合规合法。须提供承诺书

3.6.8 投标人须承诺中标后,若投标人污水处理厂与招标人气田水处理拉运点距离超过80Km的,超出部分产生的拉运费用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拉运费用标准按照浙江油田分公司确定的运输服务单位中标价格执行。须提供承诺书

3.6.9 正在浙江油田重庆天然气事业部辖区从事污水处置的服务商,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3.6.10 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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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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