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 建设地点: 城口县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总用地面积约300亩,建筑面积约3.95万平方米,建设亢家寨及亢谷旅游配套项目、服务站建设、游客中心建设、服务用房屋等。
2.3 本项目工程总投资金额: 60000万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 35000万
2.4 招标范围: (1)设计部分:本项目用地红线范围内的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施工阶段需设计代表现场服务、 施工及竣工验收阶段、质量保修阶段的设计配合服务,以及协助招标人完成审批手续办理等工作。按招标人要求按质按时提交设计成果,并取得国家相关职能部门的批准。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建筑、结构、强弱电、给排水、暖通、消防、电气工程、装饰装修等相关配套工程的设计。
(2)建安部分:完成审核确认的施工设计图纸所示的全部施工内容,满足工程质量、工期、安全控制要求,完成资料归档移交等工作。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73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24个月。
其中:设计周期:120日历天;
施工工期:610日历天;
2.6 标段划分(如有):/
2.7 其他:/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下列(1)、(2)资格条件:
(1)设计资质:投标人须具备下列资质条件之一:
①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具备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
(2)施工资质: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3.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实施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条内容。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2项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