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国资委机关服务中心环境保洁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GC-FGX251345
2.项目名称:国务院国资委机关服务中心环境保洁服务采购项目
3.预算金额:760.000000万元
4.最高限价:服务期限 3 年,具体起止时间以签订合同日期为准,项目采购预算总计760万元,年度最高限价为253.3万元
5.采购需求:主要包括机关办公区、门前三包等区域的保洁工作。具体如下: 1.办公楼公共区域(除办公用房、设备机房以外的所有区域)卫生清洁。主要包括:办公楼内大厅、过道、楼梯、电梯间、电梯轿厢(含轿厢地毯)、卫生间、茶水间、天台、雨棚、地下停车场、人防通道等区域。 2.部分办公室、会客室、接待室等区域的入室清洁(具体房间清单见附件1)。 3.定期(每月)对会议室、餐厅等不超过15个房间或区域的地毯进行维护保养。 4.办公区庭院。主要包括:办公区除绿地以外区域、南北大门至市政道路区域地面的卫生清洁;每月用高压冲洗设备冲洗庭院大理石及沥青路面,大理石地面须保持石材本色。 5.门前三包区域卫生清洁。 6.环境消杀。主要包括:①每周一次,对楼内公共区域、电梯轿厢、设备机房等区域进行日常消杀,特殊情况按甲方需求适当增加频次;②根据防疫工作要求,按需对办公室进行防疫消杀。 7.四害消杀。主要包括:①每月对楼内公共区域、热力站、泵房、各餐厅、厨房操作间、员工生活区等区域进行一次四害消杀(根据季节及实际情况按需适当增加频次);②楼内各办公室每季进行一次四害消杀。乙方完成此项工作必须具备相应资质,如无相应资质,可委托其他具备资质的单位承担,乙方须将受委托单位及资质报甲方审核备案,甲方不再另行支付任何费用。 8.垃圾分类。每日将各点位垃圾分类并转运至指定地点集中存放,日产日清。 9.垃圾清运。每日将集中存放的垃圾清运消纳(含宣武门西大街26号院4号楼小区)。乙方完成此项工作必须具备相应资质,如无相应资质,可委托其他具备资质的单位承担,乙方须将受委托单位及资质报甲方审核备案,甲方不再另行支付任何费用。 10.外墙清洗。每年9月至10月,按甲方要求对办公楼外立面进行清洗,并排查外立面瓷砖空鼓或脱落等安全隐患。乙方完成此项工作必须具备相应资质且向属地有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如无相应资质,可委托其他具备资质的单位承担,乙方须将受委托单位及资质报甲方审核备案,甲方不再另行支付任何费用。 11.化粪池清掏。每月对5个隔油池、4个化粪池组织一次清掏,特殊情况按需增加个数和频次。乙方完成此项工作必须具备相应资质,如无相应资质,可委托其他具备资质的单位承担,乙方须将受委托单位及资质报甲方审核备案,甲方不再另行支付任何费用。 12.检查保洁区域设备设施运行状况,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修并跟踪维修情况。 13.协助做好防汛、管道跑水等应急处置工作。 14.如遇甲方施工改造,按需做好改造区域的开荒保洁工作。
6.合同履行期限:2026-01-01 00:00:00至2028-12-31 23:59:59(具体服务起止日期可随合同签订时间相应顺延)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改为投标人具有两个非住宅类保洁服务的项目业绩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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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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