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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阳市公安局秦都分局摩托车警用装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DHH【2025】–049

项目名称:摩托车警用装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252,75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警用摩托车):

合同包预算金额:884,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884,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1-1 其他政法、消防、检测设备 货物 1(批) 详见采购文件 884,0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个工作日交货。

合同包2(警用装备):

合同包预算金额:1,368,75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368,75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2-1 其他政法、消防、检测设备 货物 1(批) 详见采购文件 1,368,75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个工作日交货。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警用摩托车)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 (陕财办采〔2018〕23号);(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5)《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7)《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8)《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9)《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4〕19号);(10)《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 (财库〔2019〕9号);(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12)《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13)《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14)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函〔2022〕10号);(15)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6)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合同包2(警用装备)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 (陕财办采〔2018〕23号);(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5)《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7)《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8)《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9)《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4〕19号);(10)《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 (财库〔2019〕9号);(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12)《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13)《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14)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函〔2022〕10号);(15)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6)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警用摩托车)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投标人为合法注册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及会计报表附注,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开标前三个月内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账户信息;
(5)税收缴纳证明:投标人提供近6个月内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6)社会保障金缴纳证明:投标人提供近6个月内至少1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7)投标人不得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不得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不得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的(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合同包2(警用装备)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投标人为合法注册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及会计报表附注,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开标前三个月内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账户信息;
(5)税收缴纳证明:投标人提供近6个月内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6)社会保障金缴纳证明:投标人提供近6个月内至少1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7)投标人不得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不得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不得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的(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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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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