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BZB-CG2025514
项目名称:西安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经开大队服装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274,717.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合同签订后15日历日交付使用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西安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经开大队服装采购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西安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经开大队服装采购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身份证明
(2)提供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至少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其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或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
(3)制造商必须是公安部《人民警察服装生产企业目录(2024版)人民警察服装生产企业内的单位,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任意税种),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5)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单据或证明上应有社保机构或代收机构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其中: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书面声明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