渤海钻探井下作业分公司2025-2026年长庆市场陕西区域井筒内非常规管柱现场生产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名称:渤海钻探井下作业分公司2025-2026年长庆市场陕西区域井筒内非常规管柱现场生产服务项目
招标项目编号:ORG613620251110-000-001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范围:本项目为招标人提供井筒措施服务(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为招标人在长庆市场陕西区域提供带井筒措施作业服务)。本项目估算金额4950万元,通过公开招标方式,划分1个标段,确定2名中标人。标段划分如下:
| 标段划分 |
招标范围 |
服务内容 |
估算金额 (万元)不含税 |
中标人 数量 |
| A标段 |
陕西区域 |
井筒内非常规管柱现场生产服务 |
4950 |
2 |
| 合计 |
4950 |
2 |
||
2、服务标准:依据井筒措施作业及相关标准、规范及文件规定执行。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标准:
SY/T 6276-2014 石油天然气工业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体系
SY/T 5727-2020 井下作业安全规程
Q/SY 01142-2022 井下作业设计规范
SY/T 5587.5-2018 常规修井作业规程第5部分:井下作业井筒准备
SY/T 5587.9-2021 常规修井作业规程第9部分:换井口装置
SY/T 6690-2016 井下作业井控技术规程
SY/T 6524-2017 石油天然气作业场所劳动防护用品配备规范
Q/SY 08002.1-2022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体系 第1部分:规范
SY/T 6127-2017 油气水井井下作业资料录取项目规范
3、服务地点:招标人长庆市场陕西施工区域。
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
5、最高投标限价:详见招标文件
6、验收方式:施工结束验收合格后,根据工作量,开具合同履行验收结算单。
7、其它详细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以下资格条件:
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执业资格证书。
在渤海钻探工程公司 2024 年度服务商考核评价(主营业务现场生产辅助)中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投标人将被否决投标,未参与上述考核评价的投标人视同为合格供应商。
按照渤海钻探公司2024年度服务商考核评价结果进行评审。
投标人承诺项目履行过程中投标人派驻本项目的人员和设备需要调整时,调整人员的资历能力不应低于投标文件中对应岗位人员资历能力;调整设备的年份、性能参数不应低于投标文件中对应设备的年份、性能参数,并征得招标人同意后,方可履行变更调整。
所需提供证明材料:提供承诺书(盖章)。
R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包括:井下作业或相关业务施工许可范围,对本项目涉及业务不再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省份须提供注册地政府机关相关职能部门下发的相关文件。
具有提供井筒措施现场生产服务的设备、人员和保障该项目服务的能力:
1.设备要求:
(1)主要设备
本项目拟派提升动力≥450kN(100000lbs)提升设备至少3(套)。
提供证明材料: R设备清单 R购置合同 R购置发票(发票抬头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发票日期须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 R设备铭牌实拍照片 R设备全貌实拍照片 R出厂合格证 R设备铭牌或能够证明设备参数的设备说明书关键页。
(2)井控设备
本项目拟派额定压力≥70MPa四合一防喷器至少3(套),每套四合一防喷器至少包含半封、全封、剪切、卡瓦防喷器。
提供证明材料: R设备清单 R购置合同 R购置发票(发票抬头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发票日期须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 R防喷器照片 R防喷器铭牌照片 R防喷器生产厂商至少具有乙级集团公司井控装备生产企业资质(井下防喷器)R防喷器出厂年限在10年以内的须取得具有中国石油集团公司井控车间资质的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年限在10年以上的须提供四川科特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或西部钻探管具与井控技术服务分公司等中石油认可的第三方检验机构出具的2024年的检测报告。
(3)辅助设备
①拟派本项目复合式四合一气体检测仪至少4套且必须具有经第三方检测资质单位校验合格的检测证书;
②拟派本项目正压式空气呼吸器至少4套且具有经第三方检测资质单位校验合格的检测证书。
所需提供证明材料:R设备清单 R购置合同 R购置发票(发票抬头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发票日期须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 R设备现场照片 R有效期限内的检测证书或报告,包括但不限于服务提供的工具附带出厂合格证、有CMA或CNAS认证资质的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合格报告(检测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复合式四合一气体检测仪的外观及功能性检查、重复性、示值误差、响应时间等,及正压式空气呼吸器的结构、标志、外观、压力表校验、报警器性能、静态压力等),并提供检测机构的认证资质证书。
2.人员要求:
投标人需提供自有管理人员,包括 项目负责人 1人 、现场生产负责人 1 人、 安全负责人 1 人;并提供自有现场施工人员 15 人。
所需提供证明材料:
项目负责人:人员台账明细(包含岗位及职责等信息)、身份证扫描件、社保证明(需包含养老保险和工伤保险,参保单位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否则无效)。
现场生产负责人:人员台账明细(包含岗位及职责等信息)、身份证扫描件、社保证明(需包含养老保险和工伤保险,参保单位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否则无效)。
安全负责人:人员台账明细(包含岗位及职责等信息)、身份证扫描件、社保证明(需包含养老保险和工伤保险,参保单位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否则无效)、地方政府(地市级及以上)应急管理局颁发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或安全考核合格证明)。
现场施工人员:人员台账明细(包含岗位及职责等信息)、身份证扫描件、工伤保险(或意外伤害险、安全生产责任保险、雇主责任险中的一种,投保人必须与投标人一致);
其中工伤保险证明提供以下任意一种证明即可:
(1)工伤保险证明(或意外伤害险、安全生产责任保险、雇主责任险),投保人必须与投标人相一致,否则无效;
(2)含工伤保险的社保证明,投保人必须与投标人相一致,否则无效;
(3)含工伤保险的社保证明,投保人为第三方人力资源公司,还需提供第三方人力资源公司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投标人与人力资源公司签订的《劳务派遣协议》。
(六)提供井筒内非常规管柱相关业绩。
需提供业绩统计表(包括合同编号、相对人、金额等)、相关项目合同复印件、发票复印件及结算明细表。
(七) 2023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未发生一般A级及以上工业生产安全事故、一般环境事件和较大及以上质量事故。
提供承诺书。
(八)投标人没有处于资不抵债、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提供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24年度审计报告[应当至少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损益表)及财务情况说明书(附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晚于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时间的,可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2.提供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的承诺书。
(九)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和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开标当日未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暂停、取消投标资格,或者未被招标人暂停、取消投标资格。
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信用中国”网站截图。此项以评标委员会评标当日在相应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十)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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