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优正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伊吾县焚烧炉及餐厨垃圾处理服务项目的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XJYZXHM—【2025】—015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伊吾县焚烧炉及餐厨垃圾处理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10月23日
3960000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 1 | 第三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9条投标保证金金额 | 1、投标保证金金额(不同标项投标保证金请分别缴纳):50000.00元(伍万元整) 2、投标保证金缴纳形式: 网银、 电汇、支票、 电子保函等非现金方式; 3、保证金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4、投标保函有效期: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90日(投标保证金未按规定时间缴纳或提交金额不足的,将被视为无效投标,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投标人应充分考虑资金在途时间) 5、保证金缴纳账户信息: 单位名称:哈密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户行:工行新疆哈密解放路支行 账 号:9558833011000063758 注: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时,须注明“标项名称、标项号 ”(如有字符限制可自行简写 |
1、投标保证金金额(不同标项投标保证金请分别缴纳):50000.00元(伍万元整) 2、投标保证金缴纳形式: 网银、 电汇、支票、 电子保函等非现金方式; 3、保证金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4、投标保函有效期:符合法律法规要求(投标保证金未按规定时间缴纳或提交金额不足的,将被视为无效投标,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投标人应充分考虑资金在途时间) 5、保证金缴纳账户信息: 单位名称:哈密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户行:工行新疆哈密解放路支行 账 号:9558833011000063758 注: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时,须注明“标项名称、标项号 ”(如有字符限制可自行简写 |
| 2 | 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第六节其他文书、文件格式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 | 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 招标代理机构 : |
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 新疆优正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其他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
更正日期:2025年11月10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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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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