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里木油田轮南2025-2027年度工程质量检测服务招标项目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ZY25-XJT22-FK078-00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批准实施,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资金来自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塔里木油田轮南2025-2027年度工程质量检测服务公开招标项目
2.2招标范围:
依据《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为确保轮南采油气管理区投资、隐患、成本项目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见证取样检测及室内环境检测等工程质量检测工作顺利开展,保障投资、隐患、成本项目建设质量合格、施工程序合规,需要对部分投资、隐患、成本项目施工过程中所涉及基础、构件、施工关键节点等质量进行专业第三方检测。
2.3服务期:
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单项工程服务工期以招标人(甲方)书面委托为准。
2.4服务地点: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轮台县。
服务的具体位置:在甲方属地指定地点,由甲方测试检验委托书(作业通知单)确定。
2.5标段(标包)划分:否。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条件:
3.1.1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不接受自然人投标;
3.1.2具有有效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综合资质或检测专项至少包含:建筑材料及构配件、钢结构、主体结构及装饰装修、地基基础、建筑节能;
3.1.3具有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资质等级:公路工程乙级及以上。
资料提供形式:提供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证件扫描件。
3.2人员要求:
无。
3.3业绩要求:
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间具有至少1项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业绩。
资料提供形式:
①提供业绩清单;
②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包括但不限于封面、主要内容页、项目金额页、签章页);
③提供对应的至少一张结算材料扫描件(包括但不限于审定单、发票、结算单等,任一即可),框架合同下的单个项目需提供对应的作业通知单或工作量签证单。
3.4.设备(装备)要求:
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设备需满足塔里木油田公司设备完整性规定,并满足项目的实施要求,提供承诺书。
3.5. QHSE 要求
3.5.1投标人应建立并实施满足塔里木油田要求的QHSE体系;
3.5.2具有QHSE管理组织机构及职责、规章制度;
3.5.3承诺遵守塔里木油田QHSE相关规定。
资料提供形式:
①投标文件提供QHSE管理组织机构及职责、规章制度;
②投标人需按照《质量安全职业健康环境保护承诺书》作出承诺并签字或加盖投标人公章。
3.6.信誉要求:
3.6.1投标人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网页截图);
3.6.2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网页截图);
3.6.3开标当日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3.6.4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3.6.5投标人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资料提供形式:3.6.1、3.6.2、3.6.3提供查询截图或现场查询3.6.4、3.6.5提供承诺书。
3.7.联合体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报名要求:无。
3.9.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合格制。
(1)投标人须按照《投标人公平竞标专项承诺书》作出承诺;
(2)投标人不存在招标文件要求的其它否决情形。
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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