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50524]FJHTZB[GK]2025001
项目名称:安溪县中医院医疗诊治能力提升工程-基础配变电增容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8,500,000.00元
采购包1(安溪县中医院医疗诊治能力提升工程-基础配变电增容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8,500,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8,500,000.00元
投标保证金: 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
| 1-1 | A02069900-其他电气设备 | 安溪县中医院医疗诊治能力提升工程-基础配变电增容项目及市政修复费 | 1(项) | 否 | 安溪县中医院医疗诊治能力提升工程-基础配变电增容项目及市政修复费 | 8,500,000.00 | 工业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具备安装条件起60日内(含安装验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具备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同时具有三级及以上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过渡期内,由于许可证换领原因无法提供对应证书的,按照《国家能源局关于做好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规定,自行说明并提供符合自动换领条件的相应证书,视同具有相应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无
节能产品:适用于采购包1,按照财库[2019]19号文所附品目清单执行。
环境标志产品:适用于采购包1,按照财库[2019]18号文所附品目清单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