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编号:QYZC2025-0405
2.项目名称:2025年甘肃省庆阳市东南部陇东地区华池林管分局东华池林场生态保护修复和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
3.预算金额:388.560342万元,其中:一包:148.558722万元;二包:16.356385万元;三包:223.645235万元。
4.最高限价:388.560342万元,其中:一包:148.558722万元;二包:16.356385万元;三包:223.645235万元。
5.采购需求:一包:人工造林1000亩,整地穴数80993穴,栽植苗木80993株,苗木浇水80993株(浇水2次),未成林抚育1000亩,未成林管护1000亩(管护期限为2年),林地清理730亩,设置机械围栏7900米,设置宣传牌2个,购买及安装监控设施13套,遮阴网127平方米,苗木运输222.787吨,无人机运输8天。二包:新建小型水利水保设施4处(30m³蓄水池4座);三包:封山育林15000亩,补植面积1862亩,整地穴数85209穴,栽植苗木85209株,需苗木86967株,设置机械围栏19200米,购买及安装监控设施6套,设置宣传牌2个,人工促进天然更新 5070 亩 161617 穴(人工整地134244 穴,扩穴 27373 穴),补植管护1862亩(管护期限2年),遮阴网115平方米。(具体要求详见采购文件第四章)
6.合同履行期限:一包、三包:合同签订至2026年9月底完工。二包:合同签订至2026年6月底完工。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根据庆阳市财政局、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在全市政府采购中推行供应商“承诺+信用”管理机制的通知》要求,投标供应商须提供《庆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条件承诺函》加盖公章;
(2)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该项目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预留比例为100%;投标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包、三包:投标企业须具有县级(含县级)及以上林木种苗管理部门颁发的《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或《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及《林业植物检疫登记证》或《涉检企业备案登记表》。二包:投标企业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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