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206-JCEC-G2025-0523 项目名称:惠山区S340(锡西大道-常州界)绿化养护项目 预算金额:103.77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87.6472万元 采购需求: 惠山区S340(锡西大道-常州界)绿化养护项目,该道路绿化面积共计76864.58m2,其中草坪51302.91m2,需一年撒播两次黑麦草。具体要求详见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养护期为3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关于资格的声明函;(格式见附件)[提供原件扫描件]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原件扫描件] 3.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扫描件(格式见附件,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投标的除外)(投标供应商如是允许以分支机构身份参加投标的,请自行将“法定代表人”更改为“负责人”,分支机构投标时涉及招标文件“法定代表人”要求的部分,其具体要求视同本条规定); 4.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身份证应为正、反面); 5.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扫描件(身份证应为正、反面,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投标的除外); 6.投标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财务状况报告(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或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4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公章或签电子公章] 7.投标供应商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或者提供依法免税的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应证明材料、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 8.投标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声明函原件扫描件] 9.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原件扫描件] 10.投标供应商授权代理人、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投标供应商企业在职员工;[提供由法定的社保收缴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社会保险证明(由相关主管部门出具,如投标供应商成立时间迟于要求开始的时间,则时间要求为投标供应商成立时间至截止时间;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投标或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的除外;社保缴费证明必须提交带有社保部门红章的或含有县(区)级及以上社保部门电子加盖公章或签电子公章或带二维码验证的扫描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为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企业,如为中小微企业的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如为监狱和戒毒企业的,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如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项目负责人要求:①必须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②必须具备园林绿化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③在项目养护期间不得有在建(施工或养护)项目。【项目负责人学历证书上的专业应与以下专业相符,包括园林、风景园林、园林植物、观赏园艺、园艺、城市规划、园林规划设计、环境艺术设计、植物保护、森林保护、风景旅游专业;职称专业包括:园林绿化工程规划、设计、施工及养护管理相关的专业,包括园林(含园林规划设计、园林植物、风景园林、园林绿化等)、园艺、城市规划、景观、植物(含植保、森保等)、风景旅游、环境艺术等专业】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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