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巫山、舟白服务区4座LNG加注站土建工程项目,项目业主为重庆高速惠渝石化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重庆高速惠渝石化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巫山、舟白服务区4座LNG加注站土建工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分别位于巫山(G42沪蓉高速巫山服务区两侧)、黔江(G65包茂高速舟白服务区两侧)服务区内。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巫山(出城侧)、舟白(两侧)等3座服务区LNG加注站与原加油站合建为一级加油加气站,单站设置60m³的储罐1台,新建LNG加注机2台,控制室及空压机房设置在原加油站房内;巫山(回城侧)采用箱式LNG撬装设备(设备撬自带罩棚),撬装设备自带一把LNG加注机,在加气棚下设置两把LNG加注机,LNG卧式储罐容积为60m³,新建LNG设备房,本次采用LNG站独立建站设计。
2.3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4707309.97元
2.4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设计文件及图说所包含工程内容,包括室外工程、站房装饰改造、罩棚工程、电气工程、弱电工程、消防工程、给排水工程等,具体招标范围以实际发布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2.5 工期要求: 30日历天(巫山、舟白4座LNG加注站需同时动工,计划开工时间:2025年11月)
缺陷责任期要求: 24个月
2.6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一个标段
2.7 其他: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 同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和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3.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自2022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以竣工时间为准),具有1个加油站或加气站或加注站工程施工项目合同业绩,且合同金额不低于300万元。
3.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