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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石油海南销售有限公司五座服务区对外租赁

第一章  招标公告

中石油海南销售有限公司五座服务区对外租赁

招标编号:ZY25-XN533-FW1455-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石油海南销售有限公司五座服务区对外租赁己由中石油海南销售有限公司批准,招标人为中石油海南销售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中石油海南销售有限公司五座服务区对外租赁

2.2 项目概况:中石油海南销售有限公司海口龙桥西、乐东九所南、乐东九所北、陵水椰林、文昌潭牛服务区对外租赁招标。

位于海南省G98环岛高速公路海口龙桥西、陵水椰林、乐东九所南、乐东九所北4座加油站服务区一楼场地,可经营综合超市、餐厅、水果店、面包坊等,面积856平方米(各服务区实际面积根据双方现场测量,以签约面积为准)。

位于海南省海文高速公路文昌潭牛加油站服务区商业楼一、二楼场地,可经营综合超市、餐厅、水果店、面包坊、咖啡厅等,面积1481.7平方米(服务区实际面积根据双方现场测量,以签约面积为准)。

2.3招标范围:以上5座加油站服务区拟整体打包对外招租,租赁期限为5年(另增加1个月装修期,装修期免租金),招标结束后签订租赁合同。经营项目包含综合超市、餐厅、水果店、面包坊等,由承租者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2.4标段(标包)划分:本招标项目不划分标段(标包)。

2.5年采购金额:不低于600万元(含税)。

2.6结算方式:除承租人按规定支付租金外,承租人所经营的服务区综合超市商品100%由发包方按大客户价提供,采用先款后货结算方式。

2.7租金底价:本项目5年租金总额不低于644.06万元(含税,税率9%)。前三年租金最低标准为125万元/年*3年=375万元(含税,税率9%),低于租金底价的竞价将予以否决。第4、5年租金递增不低于5%,即投标人后第4-5年每年投标报价至少须等于前一年投标报价乘以(1+5%),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2.8租金支付方式:租金半年一付。首次租金在服务区正式投运后10日内通过银行转账支付(投运时间一般不得超过合同签订日起2个月);自第二笔租金起,承租方应于每半年之期的首月10日前,通过银行转账方式一次性结清半年租金。以此类推至合同租赁期限届满。

2.9履约保证金:收取承包方履约保证金人民币30万元,在合同签字之日起10日内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向发包方支付。

2.10海口龙桥西服务区租赁期内若存在因政府规划拆建导致无法持续经营的特殊情况,该服务区租金从停止营业之日起停止收取,当月租金按实际营业日计算。其他4座服务区后续月份的租金按照当年整体租金的4/5收取。

2.11投标人存在待认定失信行为的处理要求:若投标人在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西南分公司组织实施的其他招标项目中发生失信行为且当前处于待认定处理期间,应当在投标文件中履行告知义务。对于正式认定处理的失信行为导致暂停投标资格情形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人资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投标人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全部实施任务的相应能力,具备合格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投标人若为事业单位的,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代理商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4. 投标人至少具有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间完成的2对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指运营超市和经营餐饮,两项必须同时具备,此两项要从合同中体现出来),须提供相关合同证明材料,经核实提供虚假业绩的取消其资格。

*5. 投标人近五年内与各服务区业主单位合作期间,须无因租金拖欠、费用结算违约等情形引发的法律纠纷,需提供承诺函(若有相关纠纷需额外说明情况),或可提供无诉讼记录查询结果等佐证材料。

*6. 财务要求:投标人需提供近三年完整、有效的完税证明(由税务部门出具),以及经具备国家认可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通过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审计报告需清晰反映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资金实力,确保满足本项目履约要求。若为事业单位投标,提供相关财务证明资料;经测算若投标人为资不抵债的,或因投标人提供资料不全导致无法测算是否为资不抵债的,投标将被否决。

*7. 承诺要求:

*7.1投标人须书面承诺:在本项目服务周期内,对服务数量、服务质量、服务过程全程负责,建立客户投诉处理机制,及时响应并妥善解决服务过程中产生的客户投诉,确保服务满意度符合招标人要求。

*7.2投标人须书面承诺:熟悉本行业经营的相关法律法规,拥有高速公路服务区经营管理经验,具备相应经济实力,信誉良好,管理规范。

*7.3投标人须书面承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及企业信誉,当前未处于被行政机关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清算或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等关、停、并、转状态。  

*7.4投标人须书面承诺:完全响应本项目租赁要求及招标文件载明的全部条款;若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因自身原因未满足租赁要求或违反合同约定,招标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且投标人须对招标人生产经营造成的不利影响及经济损失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7.5 反商业贿赂要求:投标人须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反商业贿赂承诺书》,承诺在投标及合同履行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关于反商业贿赂的法律法规,不实施任何商业贿赂行为。

*8. 信誉要求

*8.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及失信记录。

*8.2开标当日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9. 其他要求:投标人没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限制参与招投标活动的情形。

*10根据《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三商”黑名单管理办法》,投标人被列为黑名单内“三商”的,对于正在参与投标、谈判或其他竞争性方式采购的,应认定其不具有相关资格;已经完成定商活动的,不予发放中标或成交通知书;已经发出中标或成交通知书的,不再继续签订合同。

注:不满足以上投标人资格要求条款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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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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