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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阳长庆工程检测有限责任公司2026-2027年检测类辅助配套服务项目

庆阳长庆工程检测有限责任公司2026-2027年检测类辅助配套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Y25-XA413-FW2356

(重要提示:投标人务必认真填写招标文件附件《投标信息表》中的“服务”、“业绩发票”等表格,并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将已填写的《投标信息表》(EXCEL版)上传至*“递交投标文件”的“价格文件”处。《投标信息表》(EXCEL版)填写的信息须与投标文件内容保持一致,若因填写信息错误或与投标文件内容不一致而导致对评审结果和合同签订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庆阳长庆工程检测有限责任公司2026-2027年检测类辅助配套服务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项目业主为庆阳长庆工程检测有限责任公司,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庆阳长庆工程检测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庆阳长庆工程检测有限责任公司根据业务承揽情况,需对2026-2027年检测类辅助配套服务项目招标选商。

2.2招标范围:完成招标人指定的工程检测对象信息核对、现场检测环境条件准备、检测设备器具定位安装和转移、协助完成招标人委托的无损检测数据预处理、资料整理及与合同相关联的、为确保服务项目稳定、安全、有效运行所需的辅助配套服务等。计划投资:人民币(大写)肆仟肆佰伍拾玖万柒仟捌佰零肆元,(小写)44597804元(含6%增值税,含HSE费用以及完成本项目的一切费用),不含税金额42073400元。

2.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止。

2.4服务地点:延安、榆林、内蒙古等甲方项目现场。

2.5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3个标段,每个标段各需1名服务商。

2.5.1第一标段:

招标人承揽的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二采气厂、长庆油田(榆林)油气有限公司等矿权区域地面建设工程检测类辅助配套服务。

标段名称:庆阳长庆工程检测有限责任公司2026-2027年检测类辅助配套服务项目(第一标段)。

2026年计划投资10239600元(含 6%增值税,含HSE费用以及完成本项目的一切费用),不含税金额9660000元;

2027年计划投资10557600元(含 6%增值税,含HSE费用以及完成本项目的一切费用),不含税金额9960000元;

2.5.2第二标段:

招标人承揽的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一采气厂南部(307国道以南)、第六采气厂等矿权区域地面建设工程检测类辅助配套服务。

标段名称:庆阳长庆工程检测有限责任公司2026-2027年检测类辅助配套服务项目(第二标段)。

2026年计划投资6298202元(含 6%增值税,含HSE费用以及完成本项目的一切费用),不含税金额5941700元;

2027年计划投资6722202元(含 6%增值税,含HSE费用以及完成本项目的一切费用),不含税金额6341700元;

2.5.3第三标段:

招标人承揽的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一采气厂北部(307国道以北)、苏里格南作业分公司、第三采气厂等矿权区域地面建设工程检测类辅助配套服务。

标段名称:庆阳长庆工程检测有限责任公司2026-2027年检测类辅助配套服务项目(第三标段)。

2026年计划投资5236400元(含 6%增值税,含HSE费用以及完成本项目的一切费用),不含税金额4940000元;

2027年计划投资5543800元(含 6%增值税,含HSE费用以及完成本项目的一切费用),不含税金额5230000元;

2.5.4注:

①本次计划费用为预估,招标人不承诺各标段最低结算费用,具体结算费用以实际实施工作量核准。

②投标人可对多个标段进行投标,但每个投标人只能中1个标段,按照标段顺序分别独立评审,已在前序标段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在后续标段不再参与评审。

③因中标人标段所在区域突发不可抗力、政府疫情管控,或因中标人不能满足辅助配套业务人员数量等资源要求,不能按时、保质、保量完成辅助配套服务工作,影响工程顺利实施等,招标人可结合现场实际情况,跨标段调整中标人工作量,确保进度目标,中标人须服从甲方总体部署,服务单价执行实际服务单位合同单价。

本辅助配套服务项目合同一年一签,根据服务商上年度考核评价及资质审核情况,确定是否签订下年度合同。对于未通过年度承包商考核或未通过相关资质审核的承包商则不再签订下年度合同,对其承担的服务标段招标人有权重新招标。如遇服务期内国家、地方、行业、同欣科技公司等政策调整,或招标人生产区域调整、招标人公司改制、注销、其他原因等不可预见性因素,影响合同正常履行时,招标人可单方面终止合同,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企业分支机构等不具备法人资格的投标人参与投标时,应持对应法人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方可参与投标)。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扫描件。

3.2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30日前至少具有1项储罐或钢结构或锅炉或压力容器或压力管道等金属焊缝无损检测辅助配套服务业绩或无损检测业绩。

提供:

(1)合同(至少包含以下内容:①合同首页;②签字盖章页;③合同或合同附件体现合同金额、合同内容或服务范围、合同期限等项目相关内容);

(2)对应发票(发票开具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30日以上);

3.3财务要求: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应提供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财务报表附注。财务审计报告须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c.mof.gov.cn)报备并相应取得全国统一的验证码。

3.5人员要求:详见《人员配置要求》。

人员配置要求

序号

岗位

数量(人)

持证要求

 

1

项目负责人

1

1.同时持有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证(无损检测人员)》 RT、UT、MT、PT 四项资格证,且均不低于Ⅱ级。

2.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培训证或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

 

2

安全负责人

1

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培训证或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与防护考核成绩报告单

 

 

3

资料员

至少  2人

资料员具有三年或以上工作经历。(资料员可不提供资格证;工作经历以投标人出具的盖公章的证明为依据)

 

4

拟派现场机组人员(每个标段最少配置5个机组)

机组   组长

每组1人,至少共5人

持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证(无损检测人员)》(RT)II 级及以上资格证并同时持有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与防护考核成绩报告单至少2 人;

持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证(无损检测人员)》(TOFD)II 级资格证并同时持有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与防护考核成绩报告单至少2 人;

持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证(无损检测人员)》(PA)II 级资格证并同时持有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与防护考核成绩报告单至少2 人;

持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证(无损检测人员)》(UT)II 级及以上资格证至少2人;

同时持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证(无损检测人员)》(MT)II 级及以上和(PT)II 级 及以上资格证至少 1 人。

注:以上《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证(无损检测人员)》可同时持有,总人数不少于5人。

机组    成员

每组至少2人(不含机组长),至少共10人

机组成员的配备应满足每组至少有1人持有一项 I 级或以上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证(无损检测人员)》。

机组人员《持有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与防护考核成绩报告单》人数≥10人

 

说明:

  1. 本项目拟派现场辅助人员均为本单位自有员工,并提供以下资料:

①身份证扫描件;

②附件1表中要求的证书扫描件(项目负责人及拟派现场机组人员中持无损检测证人员提供《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证(无损检测人员)》扫描件;安全负责人提供《安全培训证》扫描件或《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扫描件;拟派现场机组人员中持辐射安全防护证书人员提供《辐射安全防护证》扫描件;资料员可不提供资格证扫描件。)

③劳动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包括封面、甲方名称、乙方名称、合同起止日期、双方签字盖章页。(退休人员提供劳务合同);

④社会保险参保证明扫描件:近前3个月(2025年8月1日至2025年10月31日)内至少缴纳过一次社会保险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证明(至少包含养老保险)扫描件。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证明应加盖保险管理部门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并至少体现以下内容:参保单位名称、参保人员姓名、社会保障号(或身份证号)、参保险种、缴费起止时间。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证明中参保单位应与投标单位一致。上级公司、子公司、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或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不认定为有效的参保缴费证明;中石油员工可只提供员工编号并附ERP-HR账号查询截屏;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

(2)承诺不得提供刑释解教人员、社区矫正人员、吸毒人员、精神病患者、信教人员等“五类人员”。(提供承诺,格式自拟)。

(3)承诺拟投入本项目所有人员在合同履行期间不得参与其他在建项目(提供承诺,格式自拟)。

3.6信誉要求:①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②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③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被中国石油集团公司或长庆油田分公司纳入“黑名单”或限制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其投标将会被否决。

3.9其他要求

3.9.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投标。(提供承诺,格式自拟)

3.9.2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无较大及以上质量、安全环保事故。(提供承诺,格式自拟)

3.9.3投标人须承诺投标文件资料真实有效,无任何虚假。(提供承诺,格式自拟)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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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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