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布尔津抽水蓄能电站爆破安全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疆布尔津抽水蓄能电站爆破安全监理已审批,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招标人为新华(布尔津)抽水蓄能发电有限公司,招标实施人为中核汇能有限公司商务采购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代理机构为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编号:CNSC-XJD-25-03745
2.2项目名称:新疆布尔津抽水蓄能电站爆破安全监理
2.3项目概况:
布尔津抽水蓄能电站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勒泰地区布尔津县境内,距离布尔津县城公路里程约49km,距离阿勒泰市公路里程约89km,距离乌鲁木齐市公路里程约550km。沿G217国道、X851县道可到达下水库坝址附近,下水库对外交通比较便利。新建上、下水库连接路约14.7km。
电站为日调节抽水蓄能电站,装机容量为1400MW,安装4台单机容量为350MW的水泵水轮发电电动机组。电站上水库坝址位于阿吾肯沟右岸山顶山脊线东侧平缓台地,电站上水库正常蓄水位1470.00m,死水位1450.00m,调节库容748万m3。下水库正常蓄水位878.00m,死水位841.00m,调节库容727万m3。上、下水库挡水建筑物均采用钢筋混凝土面板堆石坝,最大坝高分别为75m、61m;上、下水库均采用钢筋混凝土全库盆防渗。
本工程为一等大(1)型工程。永久性主要建筑物按1级建筑物设计,包括上、下水库大坝、库盆防渗系统、输水系统、地下厂房及地面开关站、进厂交通洞等;永久性次要建筑物为3级建筑物,包括通风兼安全洞、补水系统、泥石流沟拦挡坝,临时性建筑物为4级建筑物。上水库和下水库挡水坝及库盆、铁管理友输水系统、地下厂房及地面开关站等建筑物设计洪水标准为2一遇,校核洪水标准为1000年一遇。补水工程设计洪水标准80年遇,校核供水标准为100年一遇。消能防冲建筑物设计洪水标准为年一遇用章
石方开挖涉及爆破工程标段:上水库土建及金属结构安装工程施工(BEJ/C1)、下水库土建及金属结构安装工程施工(BEJ/C2)、输水发电系统土建、金属结构及机电设备安装工程施工标(BEJ/C3);进厂交通洞、通风兼安全洞及相关道路工程施工(BEJ/Q1)、筹建准备期洞室及道路工程施工(BEJ/Q2)。石方开挖工程量约1770万㎡,预计2028年11月底前开挖完成。
2.4招标范围:
(1)监理工程范围:新疆布尔津抽水蓄能电站进厂交通洞、通风兼安全洞、筹建期洞室及相关道路工程、上、下水库工程、输水发电系统工程、其它临时辅助工程的爆破工程(临时工程、永久工程)的安全监理。
(2)监理工作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上述工程的监督、检查施工单位执行爆破安全规程的情况、审核爆破专项施工方案;监督爆破作业单位是否按照评估审批通过的爆破专项施工方案进行施工;火工品存储、领用、使用(现场警戒、发放、装药、联网、起爆、爆破后检查)退库及盲炮处理等环节实行监理,对进入工程区域内的火工品运输的安全性、规范性进行监督检查,并填写监理记录;审查施工单位的资质和参加爆破作业的技术人员、施工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审验从事爆破作业人员的资格,制止无证人员从事爆破作业;负责监督爆破作业单位对所有爆破器材、爆破作业人员进行登记造册、统计签证,加强全过程信息管控,确保各类信息可追溯;组织火工品及涉爆作业的专项安全检查或委托人安排的其它相关工作;服务期内电站工程其他须由公安部门审批的需要实施控制爆破施工区域的监理工作;完成相应工程资料的归档工作。
2.5服务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勒泰地区布尔津县境内项目所在地。
2.6服务期限:
本项目监理服务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所有爆破工程安全监理工作结束、资料验收归档工作完成止,预计期限为42个月。具体时间以委托人通知为准,服务期限根据工程需要延长或缩短。
2.7质量要求或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详见技术条款)。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合法经营的具有
供应链管 理有限公司招标专用章(2)OEE
独立订立合同的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应具有公安机关核发的二级及以上(营业性)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从业范围应包括安全监理。
(2)财务要求:投标人应提供近三年(2022至2024年度)经审计财务会计报表扫描件,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扫描件。
(3)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5年1月1日至今应具有1项已完成B级及以上的爆破作业项目安全监理业绩。
注:①已完成指项目完成时间在2015年1月1日至今时间内(合同约定完成时间或相关证明材料写明的完成时间)在上述时间内;②应提供合同协议书或爆破作业项目许可审批表或爆破作业项目备案表或委托人证明等可证明其工作内容和爆破作业项目等级的证明材料扫描件及能够证明项目已完成的相关材料(如验收证明等)。
(4)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高级/B及以上爆破作业人员许可证,作业类别为爆破工程技术人员;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具有担任B级及以上的爆破作业项目安全监理总监理工程师或副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代表)的任职经历。
(5)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①监理工程师4人,应具有中级/C及以上爆破作业人员许可证,作业类别为爆破工程技术人员;
②安全员3人,应具有爆破作业人员许可证,作业类别为安全员。
(6)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要求:/。
(7)其他要求:投标人委托代理人、拟投入的总监理工程师及其他主要人员应是投标人本单位人员;(注:需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半年内任意三个月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8)信誉要求:
①查询记录: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 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大科收违法失失信体为记录“中理
②经营状况: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或冻结、投标资格被
取消的状态(投标人自行承诺)。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售价:每套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整,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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